賣一箱“庫爾勒香梨”=5萬侵權費?水果商也要重視知識產權

你聽說過賣水果,賣出來一張法院罰單的嗎?


最近,成都的多家水果商都收到了來自法院的傳票,他們莫名其妙成了被告,被索賠的金額從2萬到5萬都有。


而他們成為被告的原因,是一款在市場上很常見的水果:庫爾勒香梨。

1. 100塊一箱,索賠5萬


2020年初,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將成都多家水果商告上法庭,原因是其銷售的香梨的包裝盒侵犯了其商標權。在這些水果商銷售的香梨包裝盒上,都印有明顯的“庫爾勒香梨”字樣。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在1995年就申請了“庫爾勒香梨”商標,在第31類新鮮水果和蔬菜類別下,商標的圖案為一隻開屏孔雀,孔雀下方為“庫爾勒香梨”文字字樣。

賣一箱“庫爾勒香梨”=5萬侵權費?水果商也要重視知識產權


而這幾家水果商未經庫爾勒香梨協會同意,就擅自使用與“庫爾勒香梨”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與誤認,庫爾勒香梨協會認為他們構成了商標侵權。


2. 委屈,卻已違法


經過柯北在各平臺查詢,正宗庫爾勒香梨14斤,大概120元左右。


賣一箱“庫爾勒香梨”=5萬侵權費?水果商也要重視知識產權


(正宗庫爾勒香梨)


而這些水果店所賣的庫爾勒香梨也是100多一箱,通過包裝可以看出,包裝上並沒有庫爾勒香梨的註冊商標,但卻使用了“庫爾勒香梨”字樣。

賣一箱“庫爾勒香梨”=5萬侵權費?水果商也要重視知識產權

(涉嫌違反商標法的“庫爾勒香梨”包裝盒)


3月31日,有部分被告在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出席庭審。這些水果店主都表示十分冤枉:“自己是小本生意,一箱梨也就賣個100多,如今卻要罰幾萬元。”


也有被告稱,他們所銷售的庫爾勒香梨原本就是包裝好的,而他們在銷售時並未瞭解過會涉及到商標侵權。


這一點柯北理解,很少有人注意到購買水果也會有知識產權的問題,但理解不代表不違法,這些水果商的行為已經涉嫌商標侵權。



在我國,“庫爾勒香梨”、“煙臺蘋果”、“洛川蘋果”等許多被公眾所熟知的水果,其實已經不僅僅是水果本身,而已經是具有高價值的品牌了。


就在去年由中國果品流通協會等單位主辦2019年第五屆中國果業品牌大會上,發佈了《2019中國果品區域公用品牌價值評估報告》。


其中,由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持有的“庫爾勒香梨”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榮獲“2019中國果品區域公用品牌價值評估值100.92億元”,位居梨類第一。而這樣的一個成績,除了對水果本身質量的重視之外,還有對“庫爾勒香梨”相關知識產權的重視。


去年,庫爾勒香梨協會便和知識產權部門及律師事務所聯合,委託他們對市場上冒充“庫爾勒香梨”的經銷商進行工商取證和維權打假,用法律手段保護品牌商標。而此次對成都多家水果商的起訴,與其說是為了尋求賠償,不如說更像是一個打擊商標侵權,維護香梨品牌辨識度的一種手段。


在此,柯北也想提醒各個水果商,別把水果商標不當回事,一旦涉嫌侵權,就會讓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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