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侮辱言论 换来行拘10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近日,在网上多次发帖侮辱他人的张某,被砀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1月12日下午4时许,黄女士到砀山公安局西南门派出所报警,称其前男友张某冒用其照片及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在多个平台发布侮辱他人及黄女士的言论。接警后,民警通过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

1月13日,民警依法传唤张某。经查,张某和黄女士曾经交往过一段时间,分手后张某心中不满,于是冒充黄女士在网上对他人及黄女士进行侮辱诋毁。张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因张某未经允许散布他人信息,公开对他人进行侮辱,对黄女士身心健康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砀山警方对张某作出以上处罚。(李雨雨李亚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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