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
保
护
每年4月21日
福州上空总会响起响彻长空的警报
就在79年前的4月21日
宁静、美丽的福州城沦为了人间地狱
无数英雄烈士前赴后继、浴血奋战
才换来今天的山河无恙、岁月静好
长河东流,逝者如斯
许多痛苦的记忆逐渐被人淡忘
但是每一个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
作出贡献的英雄们都应该被铭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
……
英烈权益要保护
融检公益在行动
近日,福清市院一纸针对英烈纪念设施的检察建议,推动了英烈保护取得良好成效。
(海口镇陈遵盘烈士纪念碑)
2020年1月,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调查后,发现南岭镇陈英烈士墓、海口镇陈遵盘烈士纪念碑等烈士纪念设施存在杂乱污损、无人管护等问题,未能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福清市检察院随即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
现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对南岭镇陈英烈士墓及海口镇陈遵盘烈士纪念碑采取有效的管理维护措施……加强对辖区内烈士陵园及其他英烈保护设施的保护力度……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对杂草垃圾等进行清理,并就后续整改维护拟定详细方案。
目前,南岭镇陈英烈士墓周边道路已被修复,烈士墓花圃内已种植松柏,周边也设立了标识引导牌,且有专人负责日常管护。
陈遵盘烈士纪念碑经与烈士家属沟通,也已迁移至海口镇生命公园统一管理。
在督促陈遵盘烈士纪念碑修缮维护过程中,我们了解了陈遵盘烈士的生平事迹。
陈遵盘烈士是福建省福清县海口乡斗垣村人,系共青团员,于1957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364团迫击炮炮手,1958年11月3日在解放金门战役中光荣牺牲,遗体葬于福建省同安县马巷地方,特此立碑,以资纪念!
但我们同时也发现……
为有效维护烈士名誉,经与烈士亲属联系并反复查证,最终查明陈遵盘烈士的烈士身份系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司令部评定,与地方1982年版烈士名录衔接上存在疏漏。目前,陈遵盘烈士已被列入我市烈士目录,该烈士纪念碑也已归口官方统一管护。
建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力度,目前,已要求各辖区对摸底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统一拍照建档留存,根据破损情况做好修缮计划和资金预算,并对无人管护或管护不到位的纪念设施视情况拟定管护计划或提出迁移报告。此外,相关行政部门向市政府申请自明年起将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管护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曾经英雄用生命捍卫我们
如今我们用法律保护他们
如有遇以下情形,可向检察机关举报
1、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1)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2、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3、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每一个向死而行的生命背后
都有一段不应被忘记的英勇故事
每一个热烈燃烧的忠魂之中
都蕴藏着一种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
历史不应被遗忘,英雄应该被铭记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大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力度
捍卫英雄烈士的荣光
让英雄的精神代代相传,熠熠生辉!
供稿:刘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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