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夜鷺“回家記”……

從鳥巢到餐桌,他們是推手

“有外地人在我們溧陽周邊大肆狩獵夜鷺!”2019年5月,江蘇省溧陽警方接到民眾舉報後,當場抓獲幾名非法交易人員。獲悉案情後,溧陽市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助力警方破獲犯罪團伙。目前,溧陽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獵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已對首批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林間岔路口售鳥

“這些人是外地口音,他們目的性很強,就是來捕夜鷺的。”夜鷺,是國家保護的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每年5月至 8月,是夜鷺的繁殖期,剛出生的夜鷺幼鳥不會飛行。因此,這些獵捕者可輕鬆獵捕夜鷺幼鳥。

【拍案】夜鷺“回家記”……

根據舉報人提供的時間地點,警方當場抓獲了馬某、唐某一行人。“我們獵得夜鷺後會進行販賣,交易地點選在隱蔽的鄉間樹林小岔路口,並且約定兩個固定時間,分別是11:30至12:00和 16:30至17:00。”馬某供述,“由於交易時間間隔很短,來不及當場清點,一般就是口頭說幾隻鳥,付多少錢,然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經查,2019年8月,馬某一夥在短短9天內非法狩獵的夜鷺就有500多隻,唐某以同樣的方式僅5次就非法狩獵夜鷺200多隻。獵得夜鷺後,他們將大部分夜鷺以8元每隻的價格賣給徐某。

揪出黑色產業鏈

該案案發後,溧陽市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該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宋瑜連日跟進了解案件辦理情況,並與公安機關交流梳理現有在案證據。

這些夜鷺被收購後究竟去了哪裡?徐某究竟是誰?宋瑜心中有很多疑問。跟著徐某這條線索,檢察機關持續跟蹤引導偵查,繼而查出另一批犯罪團伙,並找到他們的藏匿點——南京市溧水區一處林間小屋。他們購買魚苗後剁細剁碎,用勺子人工餵養幼鳥。大概一週左右,待幼鳥能經受長途運輸顛簸,再將它們運送出去。為此,辦案民警多次奔赴南京、廣州、廣東清遠等地蒐集證據。

宋瑜多次與公安部門進行案件討論,根據案外人提供的線索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理出一條黑色野生動物產業鏈:收購人徐某等在溧陽購得夜鷺後,驅車走小路開往南京溧水藏匿點,對夜鷺幼鳥進行短期非法養殖,再運往廣州、清遠等地。接頭人以每隻20元至33元不等的價格從徐某處收購夜鷺後再以更高的價格轉賣至各大農貿市場,最後流向人們的餐桌。

據悉,涉案的夜鷺近4萬隻,價值上千萬元。在溧水養殖點,偵查人員當場查獲並扣押的野生夜鷺就有2000餘隻。在檢察機關的監督下,這些鳥已移交林業部門予以放生。

違法者無處遁形

溧陽市檢察院在審查起訴該案時發現,這類非法狩獵、販賣野生動物的案件,打擊、防控、查處和監管都存在一定的困難。宋瑜說:“這些動物一般都出現在林區,犯罪團伙行事謹慎隱蔽,較難發現。此外,交通運輸部門對偽裝後的車輛,也難以發現端倪。”

【拍案】夜鷺“回家記”……

為此,溧陽市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各部門協同互助,完善野生動物保護巡查機制、執法聯動機制,提高破壞野生動物的違法成本,讓不法分子望而卻步。同時,該院還提出完善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機制以及野生動物收容機制,強化民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確保野生動物得到及時救助。

檢察建議發出後,各鎮區街道、林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野生動物集中整治專項活動,在野生動物資源豐富的林區或水域適度增加治安監控的配置數量,進行實時監控,協同執法部門,加強對野生動物售賣、食用情況的巡查力度,同時強化了對重要關卡運輸車輛的檢查頻次,讓違法者無處遁形。

同時,結合夜鷺案,溧陽市檢察院特編制了《非法狩獵犯罪案件證據收集指引》,提煉經驗做法,編寫典型案例,提升自身辦案專業化水平的同時,進一步強化對行政執法機關和偵查機關查辦、偵辦案件的引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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