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出軌事件發展到現在,似乎還沒有要“偃旗息鼓”的跡象。
先是“綜藝天王”吳宗憲以“年輕,玩心還很重”為羅志祥辯解,並diss周揚青“9年感情,不能給祝福,也不用給詛咒”。
隨後,媒體爆料羅志祥媽媽也站出來,怒斥周揚青“想要毀了羅志祥”。
羅媽媽稱,自己曾把周揚青當作兒媳婦,沒想到現在她一點後路都不給兒子留,直接想要毀掉羅志祥經營多年的事業。
在她看來,感情的事情就應該私下處理,不應該公開撕破臉。
不過,從網友們的評論來看,大家並不認同羅媽媽的這一番話。
“毀掉羅志祥的就是他自己,周揚青已經給盡羅志祥面子了”
“為什麼不反思一下?”
“溺愛孩子的媽媽簡直是縱容犯。少說兩句吧”
……
羅媽媽的“護子心切”,被視作在“提油救火”。
眾所周知,羅志祥和媽媽的感情一直很好。
15年前,羅志祥父親因病去世。
當年演唱會,他唱了一首《力量》,現場泣不成聲。
“你給的愛放在心上,陪伴著每個夜晚”
後來,因為怕媽媽寂寞,羅志祥便經常帶著她去參加各種活動,並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兩人親密合影,希冀給媽媽更多的愛與陪伴。
我絲毫不會懷疑這是一種孝順的體現,也不齒於一些據此汙名化他們母子關係的報道。
但就出軌風波而言,羅志祥確實錯了。
羅媽媽心疼兒子的事業被毀,是不是也應該將心比心,心疼一下週揚青9年的感情和青春呢?
如果,是自己的女兒遭受到這樣的欺騙與背叛,羅媽媽是否又能豁達地選擇諒解?
母親關愛孩子,拼盡全力想要保護他,理應得到理解和尊重。
但這種愛與保護,要有所界限。
盧梭曾說,你知道運用什麼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為不幸的人嗎?這個方法就是對他百依百順。
去年熱播劇《都挺好》中,蘇明成就是一個被母親寵壞的典型。
成績不好,花錢讓他上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二本;
找不到工作,託關係為他找到一份體面的工作;
沒錢買婚房,賣掉一間老宅幫他湊齊了首付。
這番溺愛,最終養成了他偏執暴力、自私狂妄的性格。
30多歲的人,妄想投資暴富,打著父親買房款的主意;
聽聞妻子停職和蘇明玉有關,把妹妹打到骨裂,鋃鐺入獄;
不滿妻子向蘇明玉借錢,動手打人家耳光,並最終導致離婚。
蘇明成的現狀,就是原生家庭教育缺失的惡果。
都說“藝術來源於生活”,現實中,這樣的“巨嬰”並不少見。
上海街頭,一位男子對著母親又是拖拽又是毆打。
因為向母親索要2萬塊錢還銀行貸款無果,男子便讓她去向親戚借。
母親不同意,他直接就動了手。
後來,男子被抓,他母親還跑去給兒子求情,表明自己只是受到了驚嚇並未受傷,要求對兒子的行為不予追究。
是不是一陣唏噓?
你看,溺愛不僅會毀了孩子,最終也會“反噬”自己。
看過一部國產動畫短片《巨嬰》。
片中,爸爸對兒子的教育不聞不問,媽媽對他則是言聽計從,滿足他的一切願望。
兒子長大成人後,她依舊選擇幫他穿衣、餵飯,甚至是刮鬍子……
後來,丈夫去世,家中條件開始變得拮据,靠著變賣家產勉強度日。
一天,兒子向她索要VR眼鏡,她無能為力,只好拒絕。
兒子勃然大怒,砸了手中的遙控器,粗暴地翻著她的口袋,並用力甩開了她的手。
為了不讓兒子失望,這位媽媽最終選擇用自己的腎臟,幫他換取了玩具。
短片用荒謬誇張的手法,直擊當下社會的現實問題。
壓抑憤慨之餘,更多的是心酸。
教育家馬卡連柯說,一切都給孩子,犧牲一切,甚至犧牲自己的幸福,這是父母給孩子最可怕的禮物。
作為父母,更重要的是去培養孩子的責任感,並以身作則,樹立榜樣。
41歲的羅志祥,已經不是吳宗憲口中的“年輕人”了。
他早就到了,該為自己行為買單的年紀。
當下局面,追根溯源,是羅志祥自己一手造成的。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希望這個道理,羅媽媽也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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