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馥甄:“周揚青,你憑什麼用輿論制裁羅志祥!”

​​1.

在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往往能看清楚一個人的本質。

當全網一面倒地聲討“羅志祥是渣男”的時候,一位“正義女神”站了出來,逆風轉發了一條看似振振有詞的推文。

這位“正義女神”,便是我們的田馥甄田小姐。

具體的發聲內容如下:


田馥甄:“周揚青,你憑什麼用輿論制裁羅志祥!”


總結一下這位叫做“鄧慧文”的觀點:

1.明星的感情私事,應該私下解決。

2.用輿論制裁前任的做法,是“以暴制暴”。會給年輕人的戀愛觀造成惡劣影響。

有道理嗎?有。

畢竟周揚青怒撕羅志祥的背後,多少侵犯到了後者的隱私,會給其帶來嚴重的名譽受損。而且“網絡暴力”這頂帽子,換誰戴著都不好受。

然而,這些話,無論如何也不應該由你田馥甄來說。

首先,當年Selina離婚案件鬧的沸沸揚揚的時候,Hebe曾經站出來怒斥男方“不是個男人”!怎麼到周揚青這,聲討羅志祥就成了“網絡制裁”了?這個馳名雙標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其次,周揚青除了用這種方式為自己爭取權益,還能怎麼辦?你覺得警察會管小兩口撕逼的破事嗎?


田馥甄:“周揚青,你憑什麼用輿論制裁羅志祥!”


最後,是我個人的觀點——周揚青的手段也許確實是“以暴制暴”,但正是這種決絕和傲骨,給年輕人上了值得借鑑的一課。

男生別仗著自己有幾分“姿色”,就到處瞎約亂搞。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作為女生,要保護好自己。面對渣男沒什麼好犯怵的,手起刀落,圖的就是一個撕的痛快。

歸根結底,田小姐之所以敢在道德的制高點發聲,還是緣於“釘子不是紮在自己身上”。

因為釘子沒紮在自己身上,所以絲毫不覺得疼。看別人痛得哇哇叫,滿臉的狐疑和不屑。

對此,西門君只能說一句:“未經她人苦,莫勸她人善!”


田馥甄:“周揚青,你憑什麼用輿論制裁羅志祥!”


2.

有時候想想,魯迅的那句“人類的悲喜是互不相通”的,誠不欺我。

之前我和一個叫做小曼的朋友聊天,吐槽自己被無良客戶拖欠了幾千元稿費,結果她的反應著實讓人寒心——

“看開點。年輕人初入社會被毒打再正常不過了。又不是隻有你遇到過倒黴事。”

後來我選擇和她淡交,並不是出於厭惡這個人,而是出於對這種安慰的方式的厭惡。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喜歡用過來人的口吻教育你:

“為什麼不放下呢?難過的是你自己啊。”

毫無同理心可言,理性的讓人毛骨悚然。

回到羅志祥事件來說,也是一樣道理。


田馥甄:“周揚青,你憑什麼用輿論制裁羅志祥!”


如果我是娛樂圈的人,八成會和Hebe這樣的人保持距離。因為日後自己遇到背叛或者其他傷害,她不僅不一定會為我說話,還可能背後捅我一刀——甚至美其名曰道:“把私事放在臺面上撕,誰都不體面。”

郭德綱講過一句名言:

“那些不明白情況,就勸你一定要大度的人。這種人你要離他遠一點,因為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到你!“

田馥甄小姐,站在道德的山頂上審判他人,不覺得冷嗎?


田馥甄:“周揚青,你憑什麼用輿論制裁羅志祥!”


3.

最後,聊一聊明星的私生活該不該拿來被大眾討論。

我的回答直截了當——

不僅應該,還應該“大討特討”。

理由也很簡單。明星獲得的成就,個人的喜悅可以在網上大肆被宣揚,怎麼到了負面信息的時候就要“避而不談”呢?這公平麼。

就像一位知乎網友說的那樣:

“平時利用輿論打廣告,出事了不讓輿論進行譴責。榮譽加身的時候說是粉絲的功勞,醜聞曝光的時候說是個人行為。樹人設的時候各種義正言辭,被扒黑料的時候說不應該網絡審判......敢情什麼理都被你給佔了?”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道理,我相信誰都懂。

是的,西門君也承認,兩個人的感情歸根結底是私事,拿到檯面上撕逼確實侵犯到了隱私權。毫無疑問,即使是明星也有安安靜靜不被打擾的權利。

但,作為公眾人物,自己的一言一行會被看客用放大鏡審視,這是無法避免的事。


田馥甄:“周揚青,你憑什麼用輿論制裁羅志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當然,如果公眾人物們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壓力,大不了退圈圖個清淨就是。

客觀來說,“網絡審判”其實是一件很敏感的事情,一不小心就會把當事人逼上絕路。更可怖的是,有時候甚至這種“審判”還是“誤判”——罵完人家後,發現只是誤會一場。

但為什麼我這次無條件支持大家劈頭蓋臉地罵羅志祥呢?

因為我希望這次事件,能對娛樂圈的某些不良人士起到警醒的作用。

你當然可以人前人後兩幅面孔混跡江湖,但只要你犯了不可饒恕的錯,遲早會遭到所謂人設的反噬。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劈你的雷,還在來的路上而已。


田馥甄:“周揚青,你憑什麼用輿論制裁羅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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