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什均衡就是一種博弈的穩定結果,誰先單方改變策略,誰就會損失。
”你和你的競爭對手商量每家投入1000萬,共同培育用戶消費習慣,以賺取更大收益。
你們預計,用戶習慣培養起來後,每家至少賺得2000萬的收益;
但如果只有一家投入,可能只能賺500萬,也就是損失了500萬,而另一家也能搭便車賺200萬;
如果都不投,只能保持現狀,不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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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優策略
由上圖可以看出,共同投入培養用戶習慣,賺取1000萬的策略是最優策略。
但是,萬一甲投了,乙沒投,甲就損失了500萬,而乙卻撿了200萬便宜。乙投甲不投同理。
商場如戰場,損失500萬的風險可不是小事,於是甲乙都按兵不動,等著對手行動,自己坐收漁翁。
2個月過去了,甲乙心裡都暗想:幸好我沒投入,不然就白白損失了500萬,就知道對手不是個好東西。
“共同投入,共同收益” 明顯是 最優策略
為什麼明明有最優策略,卻不採用呢?
納什均衡
上面的案例:博弈的最後,大家都不投入。
最終,雙方都不投入形成了穩定的均衡,誰先單方面改變策略,誰就會損失,這就是納什均衡。
納什平衡或納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又稱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博弈論的一個重要術語,以約翰·納什命名。在一個博弈過程中,無論對方的策略選擇如何,當事人一方都會選擇某個確定的策略,則該策略被稱作支配性策略。如果兩個博弈的當事人的策略組合分別構成各自的支配性策略,那麼這個組合就被定義為納什平衡。
百度百科的解釋有點難懂,一句話解釋:
納什均衡:博弈雙方或多方最終形成的一個穩定均衡狀態,誰先單方面改變策略,誰就會損失 。
很顯然,案例中形成的納什均衡屬於壞的納什均衡。
怎樣打破這種壞的均衡?
怎樣把 “壞的均衡” 轉變為 “好的納什均衡” 呢?
好的納什均衡
這裡可以設計一個 “制度” 把壞的均衡轉變為好的均衡。
簽署違約條款:未投入者,賠償對方500萬。
這時,共同投入,共同收益就變成了新的、好的納什均衡。
約翰·納什這個學說一提出,就引起了整個經濟學界的關注:
-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爾森曾說:你只要教會鸚鵡說“需求和供給”,它也是經濟學家;
- 博弈論專家坎多瑞說:這隻鸚鵡現在必須多學一個詞了,那就是“納什均衡”。
-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邁爾森說:發現納什均衡的意義,可以和生命科學中發現DNA的雙螺旋結構相媲美。
任何壞的納什均衡,只要增加一定的 “制度約束”,就可以把壞的均衡轉變為好的納什均衡。
納什均衡的例子
人民公社:
“大鍋飯” 明顯是實現富裕的最快、最優的策略,但是因為是一個壞的納什均衡,幹多幹少都一樣,最終形成大家都不幹活的穩定均衡。
通過 “包產到戶” 這個 “制度”,把農民的最優策略轉變為 “努力”、“勤懇”,最終形成了好的納什均衡。
寡頭的價格壟斷:
寡頭(Oligopoly)指為數不多的銷售者。在寡頭壟斷市場上,只有少數幾家廠商供給該行業全部或大部分產品,每個廠家的產量佔市場總量的相當份額,對市場價格和產量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對於寡頭,最優策略是都不降價,形成價格壟斷,但這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個壞的均衡。
通過政府幹預,或者某些商家降價贏得市場份額等機制,打破壞的均衡。
但如果降價太多,利潤微薄,產品質量可能會下降,最終 “劣幣驅逐良幣” 又會影響市場運行,這又是一個壞的均衡。
所以,壞的均衡和好的均衡是相對的,如何控制這個均衡的度(機制或制度)很重要。
回到文初的例子,如果違約條款賠償額度過高(比如1000萬),那甲、乙可能都不會投入,因為違約成本太高。而500萬剛好是:保證投入方不受損失的一個均衡,一個好的納什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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