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经济窘迫,也要倾尽全力——濮阳县法院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既然是我的责任,再苦再难,我肯定负责到底!”4月27日,濮阳县法院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赵石(化名)在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仍分毫不差的履行了赔偿款。现场,在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帮助下,赵石将大小不等的钱整理完毕,顺利交给牛帅(化名)。

即使经济窘迫,也要倾尽全力——濮阳县法院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年8月8日7时许,赵石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与牛帅驾驶的一辆电动两轮车发生相撞,造成牛帅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濮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赵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牛帅因本次事故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约60000元,后又经过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牛帅的损失一直未得到赔偿,遂于2020年4月1日将赵石起诉至濮阳县法院。

开庭当日,赵石辩称事故的发生不是由其导致,而是因为牛帅的车辆无刹车所致,但又拿不出相应证据证明其陈述。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赵石同意进行调解,但表示家庭条件不好,又有孩子需要抚养,仅同意拿医疗费,对牛帅诉请的数额无力赔偿。承办法官再次向牛帅代理律师及家人做调解工作,向他们说明了赵石的家庭情况。在法官耐心调解下,牛帅的代理律师及家人与牛帅本人协商后,仅要求赵石赔偿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70000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赵石竭尽全力拼凑出赔偿款交付法院后,案件最终得以顺利了结。

法官提醒:上路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出行安全,事故发生后,不要逃避责任,真心与受害人沟通,积极赔偿才是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


供稿:诉讼服务中心 程美玲、李博

照片:诉讼服务中心

终审:孙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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