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母親15年未見,但現在決定不再與她相認。我這樣做對嗎?

嫕馧姐姐


這個沒有對與錯,每個時代的女性也有每個時代的特性,互不打擾,也許是好事。

我的情況你可以參考一下,在我4歲的時候,父母離婚,媽媽就離家出走了,在我的映像當中對於媽媽是模糊的,小的時候過年看到鎮上有賣年畫的,就盯著其中一張,看一上午,感覺那就應該是媽媽的樣子,童年的缺失是無法彌補的。

十年後在這個城市見過幾次,她又組建了新的家庭,孩子也上大學了,這五年沒聯繫過,沒見過一面。

所以沒有對錯,也許互不打擾,是最好的選擇。


伏牛新哥


我的好朋友今年也是一個快50歲的人了。他從小就寄居在自己的奶奶家裡。所以說我們從小長到大,也不知道他的母親到底在哪裡呀,沒來看過他。就連我這哥們兒的生日,他奶奶都記不起了,所以說奶奶說就是五一前後,因此五一就是你的生日吧。

有一天我這朋友樂顛顛的來找我說哥們兒,我這下知道我的生日了。我納悶兒,這麼些年你都是五一的生日,這回怎麼就知道是哪一天了呢?我哥們兒跟我說,他父親去世以後,他十分想念著那個生了他給他生命的母親,所以在他的想法當中總想尋找到這個40多年沒見過的母親。後來經過很多的渠道,我這哥們兒找到了自己的母親。母子相認的時候母親也很冷淡。一點也沒有,母子重逢的時候那種興奮。母子兩個人也就是嘮嘮家常,臨走的時候我這哥們兒給母親留下了1萬塊錢。但是當他母親問這個尋找上來的兒子家住在哪裡的時候,我哥們兒搖了搖手說。咱們再相見以後就電話吧,因為我不能對不起我的爸爸,爺爺奶奶更對不起我的繼母,所以說我只是報答一下您生我的恩情,然後我這哥們兒就回來了。

我想說的是15年都沒見過面,這種感情也沒什麼可留戀的,這個母親也沒有見過什麼母親的關懷母親的責任,所以說不見就不見了,沒有必要再相見。


伊春美食美客


好可憐的孩子!好可憐的一個母親。

唯一高興一點的是,孩子,你長大了。

世上的事情沒有對與錯,只有合適不合適。你媽媽很可憐,嫁給了一個好賭的男人,再婚後,也沒有工作,只能依靠別人生活,還要帶兩個孩子。

而你更不幸,從小得不到父母的愛。慶幸的是,你已經長大了,生活的苦難沒有讓你學會抱怨,有這一點,未來的生活就不再是陰暗的,自己努力好好生活,等自己強大起來,有能力幫助別人的時候,你就會理解你媽媽的軟弱,為什麼不能與你相認。世上的媽媽哪個不愛自己的孩子,有時候因為生活迫使,沒有辦法,才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孩子,而不能相認。背地裡你媽媽不知道會流多少眼淚。

沒有父母疼愛的日子,學會自己愛自己,堅強地面對生活,相信你會慢慢好起來的。總會有一天,你的媽媽會認你的,等著那一天到來吧。

祝你好運!


悅華海音


看見你我就想到了我第一個女兒,我也是二婚現在有一女,頭婚因為他出軌又發生了很多事最後我淨身出戶孩子歸他,離婚時我也幻想過他來找我復婚等了兩年他也沒有來,我日日夜夜想著女兒因為是遠嫁爸媽不放心我怕我想不開認為新的婚姻可以讓我忘記過去就不停的安排相親剛開始我也很反感很排斥也想一個人過,不想再踏入婚姻,看見年邁的爸媽總是為我操心苦口婆心的勸我讓我在有個家有個孩子,我最終是妥協了也是自己想開了農村都是有媒婆介紹,最終我嫁的還是不能如願的把丫頭帶過來一起生活,婆家反對我和之前的有任何聯繫,婆婆還說誰知道我會不會把錢給那邊,日子過的很不舒心堵的慌

看見你的文章確實懂事了雖然你沒能享受應有的母愛但是卻能替媽媽著想確實不容易

對於再婚的家庭裡面的彎彎繞繞只有自己能體會,面對很多事都是有心力不足,心酸的默默承受


專屬鼠貓


開始不等於最終的結果,只要通過自己不斷的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你的故事讓我感到心酸與難過,命運的不公,也能足使你健康的成長這是一件可喜的事,你差不多已經成人了,長了那麼大有些擔憂的是你辦理了身份證沒有,這可是你今後生活、謀取社會福利、發展關鍵所在呀!

這不是我在杞人憂天,在諸多和你有相似遭遇的人,就因為辦不了身份證戶口簿,讀書、找工作、被拒之門外,而寸步難行大有人在。

作為人子,你已經做到了,你應盡的義務、去尋找父母,去相認,這個過程,讓我看來、你做的已經相當不錯了,你不要因為、他們的阻止、母親的拒絕相讓,而痛苦,你反而應該感到高興才是,現在的你暫時擺脫了贍養父母的義務,因為他們拒絕你了,也剝奪了你尋求母愛的權利。

這是因為你此時、還太弱小,人微言輕,說話沒有份量,你母親那邊還有一兒一女,需要扶養如果你母親和你相認,她將面臨的是婚姻的解體,一雙兒女中將會有、一個失去媽媽的疼愛,這件事也不是你想看到的吧!你母親也賭不起呀!知道嗎?

你現在雖然弱小,但是你年輕呀!有著大把時間來學習知識,提升自我素養、及價值。可以一邊勤工儉學,一邊考個好一點的大學,成就自我的人生價值,等到那時,如果你還是初心不改,可以再試一試或許有希望改變什麼…。

和你有類似尋找、親人的故事

以前看到過一個、和你類似視頻節目是一檔節目組,接到一個女孩尋找父親的求助,當時節目主持人是有某三隻老虎之一的美名某港星。

這是一個年輕愛笑的女孩子,她是一個鄉村醫生經常一個人,騎著摩托車給那些住的遠,行走不便的村民看病送藥。

她的心願就是找到,很多年前記憶中的父親。

在節目組編導多方,打聽找線索幫助下,最終找到了女孩子的,親生父親,他居住在某城市,結了婚生了孩子,夫妻倆人開了一家小超市,乾的工作好像就是,給別人送貨的。

女孩子興高采烈、帶著一些土特產做在車上,幻想著怎麼和父親相認。

她在很遠的地方,觀察父親在和編導溝通,是否願意和女孩子相認,這事把她爸嚇的不清,似乎他把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個女兒給忘記了。經過編導不斷的提示,他才想起在什麼地方和一個怎樣的女人,在一起生活過,似乎是有過一個女兒。

很可惜他拒絕了相認,只同意見上一面,女孩子對此結果,也是相當滿意,女孩子把她特意,帶來的特產送給了父親,父親呢、帶著女孩子到商場給她買了些衣物,零食,之後女孩子帶著滿意的結果,匆匆忙忙離開了這不屬於她的城市。

結語:只要心中有希望,有愛,即使沒有什麼好的結果,能及時地安撫心中那顆,焦躁不安的心就夠了。

大人有大人的生活,你已獨立、請謹記保持著一顆向善之心。

祝你好運吧!


擺渡186


看到題主的講述,首先表示一下對你的心疼!

“我與母親15年未見,但現在決定不再與她相認。我這樣做對嗎?”對於一個五歲的孩子來說,一夜之間失去父母的愛,確實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

你長大了,也能分清是非,理解母親當初的苦衷,更希望她現在能過好眼前的生活。可以說,你是個善良的孩子。

其實和母親之間,你們就算不相見,也總是血親。她生下了你,也撫養了你五年,對你而言這也是一種恩情。沒有哪個女人捨得自己的孩子,不是萬不得已,她也不會就這麼丟下你。

不過,作為長輩,她心是硬了點,但也不能阻止她為自己活著的想法。你母親也是在多年對你父親無法容忍的基礎上才離家出走的,放棄對你的撫養實屬無奈。

你一個17歲的孩子,覺悟比你母親高!

你雖然渴望母愛,但你更希望成全她的幸福。其實你母親也一樣煎熬,她既不能離開現在的家庭,也不能接納和照顧你。這個女人真是活的太不容易了!

你的做法是對的!

在這裡,唯有祝福你,希望你今後可以有自己美好的生活。

我是初蔻,專注情感領域,如有家庭、愛情方面的諮詢,請關注並私信我,由我來為您解惑!

初蔻情感說


好悲慘的經歷和故事,我讀了以後非常心酸,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又忍不住,流下來 ……

首先要抱抱你,你太不容易了,人生給了你這樣一個沒有標準答案的考題。好像怎麼做都是錯,怎麼做都不圓滿。命運多舛,一定要好好疼愛自己。



我覺得,你目前決定不再與母親相認,無所謂正確與否,但一定是非常理性的。

與你分享以下我的思考和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你選擇不與母親相認,你的出發點是:母親已經有了完整的家庭、有了老公、還有一雙兒女,關鍵是他老公不同意與你相認,否則離婚。

基於這些理由,出於保護母親的家庭,讓母親繼續擁有她平靜的生活,你這樣做或許是對的。何況,你現在已經是成年人了,已經能夠自己照顧自己。

但是,你的命運實在是太悲慘了。五歲就沒了父母的疼愛;17歲相依為命的奶奶又去世了;你15年未見、渴望重逢的母親,卻已經不再屬於你,她有了自己的新家和孩子。你還要照顧母親的周全,獨自面對如此淒涼的場面 ……

無論如何,這對你都是不公平的。

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得到過該有的愛和溫暖。就像無根的野草,在生活的風雨中,飄搖……



但是,最可憐的人,其實是你母親。你要原諒她。原諒她的不得已。

不能與母親相見、相認,你思念母親、缺少母愛,好在小時候還有奶奶陪伴。這麼多年,你也已經習慣了。你沒有母親陪在身邊,其實,比起那些有母親陪伴、卻整天被母親挖苦諷刺、毆打謾罵、進行人格打壓的孩子,要好得多。母親對孩子的那種傷害,才是巨大、且不可逆的。

至少,母親在你心裡,她是一個完整的印象,她在本質上,與你並沒有“分裂”。你們雖然不能在一起,但是你們之間內在的骨肉親情,從來不曾被割裂。這對一個孩子來說,極其重要。

所以,即便命運如此悲慘,但是你的人格是健全的,性格也是溫暖和包容的。

而你母親呢,年輕時,她的老公因賭博離家出走,她又在無奈之下丟下你,失去了與孩子之間的連接。一個丟下孩子的母親的痛苦,遠遠大於尚不諳世事的孩子離開媽媽的痛苦。

任何因為無奈而離開孩子的母親,她內心深處的痛苦都是巨大的,且無人可訴的。這麼多年,她只能一個人默默承受。因為別人只會責罵她的不負責任,很少有人願意去理解她內心深處的痛苦。

而現在,她又因為自己的家庭,不能與你相認,你母親內心的愧疚和痛苦,更是“雪上加霜”。



你母親現在的生活,過得並不幸福。真正幸福的家庭,她老公絕對不會阻止她與已經成年,自己能夠養活自己的女兒相認的。

所以,你暫時不與母親公開相認,是對的。不破壞母親尚且完整的家庭。

但是,“沒有傘的孩子”,一定要努力奔跑。你要拼搏努力,讓自己變得更有力量、更加強大,將來,可以有能力照顧媽媽。等媽媽老了,一定要好好愛她。

等你變得更優秀了,且能給媽媽的生活一些實質性的“孝敬”了,到那時:

我不相信,你母親的老公,會永遠不讓你們母女相認。

為了這個目標,你要好好加油、努力,為自己贏得一個美好的生活,也為將來給母親更好的照顧。願你和母親,一生平安健康,並堅信,這是最大的幸福。



-END-



滺滺雨荷


不必相見,不必相認,一位母親能扔下年幼的孩子,既使有不得己的原因,這樣做也是不對,她既然十五年都沒有來看你,她成家,她撫養另一雙兒女,她都沒有想到你,她己沒有做你母親的資格。恕我直言,我並不是要你仇恨你的母親,只是想告訴你,看淡這一切,你的做法是正確的,不打擾,各自安好,沒有母親在身邊的你,己經長大,成長的很好,寬容理性,好好的對自己,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你的人生才開始,會有美好明天等著你!


漫步餘生路


母女情深,為何會分開15年,你沒有交待。

如果你母親是一位富婆,帶著5億大洋,前來修補母女親情關係,當然熱情歡迎。

如果是被人拋棄,兩手空空,失魂落魄來投靠你,那先最好問問你身邊其他親人的意見!最為妥當!


深圳宇宙人


不負責任,只顧自己的,並且拋棄不能獨立生活的孩子的人,一定記得遠離,即便是你的父母或者兒女,也一定要狠心斷絕一切來往,否則你剛剛平穩的生活又會被這些畜牲不如的人搞得一團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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