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洗发水、牙膏等日用品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更是极大地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以来,陈某某大量购进假冒的“潘婷”、“云南白药”等品牌的洗发水、牙膏等日用品,并在赣州市章贡区设立仓储窝点对外批发,同时也由李某在其自营的超市销售。
经查,陈某某、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161432元。公安机关扣押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26.5万余元。
诉讼经过
2019年3月27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6月6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七万元,并对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处理,对二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涉及日用品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侵犯了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更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带来了极大风险隐患。因此,对该类犯罪坚决予以打击,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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