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教育惩戒权,就能“盘”好“熊孩子”?


有了教育惩戒权,就能“盘”好“熊孩子”?

2019年,一个关于教育的热词是教育惩戒权。

一项调查显示,68.2%的受访老师坦言现在不敢严管学生,74.3%的受访家长支持学校引入教育惩戒制度。

面对问题学生越来越多,老师心态却愈发“佛系”的尴尬现状,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大亮点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

笔者认为,行使教育惩戒权,尚有以下问题需解决:

一、惩戒与体罚的边界问题。何为惩戒?何为体罚?一个学生迟到, 老师让他扫地,是惩戒?还是体罚?

二、责任界限问题。现在的孩子都是“爷”,打不得,骂不得。惩戒也好,体罚也罢,真正出了问题的时候, 老师能把自己的责任撇干净吗?

三、家长观念问题。看似有74.3%的受访家长支持学校引入教育惩戒制度,但当事情真正发生到自己孩子身上的时候,又有几个家长能冷静地和教师进行沟通?

四、原生家庭问题。“熊孩子”的问题大多来自于原生家庭。解决不了原生家庭问题,惩戒又能起多大的作用?治表不治本而已。

当然,国家出台这样的制度,让老师在教育孩子时有了后盾与底气。相信随着实践与探索的不断深入,以上问题都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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