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请来中间“和事佬” 矛盾纠纷终化了

“非常感谢你们,办案效率太高了,几天的时间就帮我把租金要来了。”4月7日,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对着淇滨区法院的法官如是说道。

原告租赁被告房屋,租期一年,并交付被告租金9000元,租赁80天后,被告以卖房为由,要求原告提前搬出房屋,但拒绝退还原告多支付的租金,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其租金5500元。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且涉及金额较小,为节约司法资源,更快更好地化解纠纷,决定全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为了保证调解效率更高、调解效果更优,承办法官转变工作思路,在把握原被告双方意见和分歧的前提下,主动联系上双方的中间人,向其讲明案件情况,劝其对被告进行劝说,引导其换位思考,最终促使被告主动履行。

4月7日,被告主动将5500元租金交到法院干警手中,原告领到退还的租金并申请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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