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長超標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期限的通告(via:陝西交警)


關於延長超標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期限的通告(via:陝西交警)


為了滿足廣大超標電動自行車用戶登記掛牌的需要,確保完成超標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工作任務,經研究決定,延長超標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期限。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超標電動自行車原定集中登記掛牌期為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現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二、從2020年7月1日起,未登記掛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者將依法查處。


三、在集中登記掛牌期及延期期間,對超標電動自行車未登記掛牌上道路行駛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四、經登記掛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視為非機動車。在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中,按照非機動車對待。


五、廣大電動自行車用戶要合理安排時間,抓緊進行登記掛牌。逾期未登記掛牌的,責任自負。


特此通告。

陝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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