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陝西:物業不得無故阻止復工者進出

 為進一步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期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動企事業單位穩步有序復工復產,日前,省住建廳組織專家編制了《陝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復工復產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導則(試行)》,並就相關工作進行安排。

  《導則》指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按照防疫主管部門的要求,積極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辦公寫字樓等物業管理區域復工復產期間相關疫情防控工作,及時瞭解物業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積極協調解決。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當地政府,特別是區縣政府、街辦(鄉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落實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積極做好人員、車輛進出的管理。特別是對於返崗復工人員進出物業服務區的管理,應及時按照屬地政府的要求,不得隨意自行提高條件,無故阻止。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為復工復產企事業單位的疫情防控提供服務,促進生產辦公正常運行,進一步加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中自身安全。

  《導則》強調,物業服務企業應做好客服、設施設備維護保養、綠化保潔、秩序維護等日常服務工作。疫情防控人員、物資、經費能夠滿足配合相關部門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做好員工個人健康管理,實行健康狀況報告,做好員工的個人防護工作。做好信息暢通,保持疫情防控信息溝通機制有效。要加強工作區域人員和車輛進出登記管理工作。設專人對物業管理區域的進出口進行管理,人員進出均應佩戴口罩,做好公共區域和室內的疫情防控。注意空調和通風設備的使用和消毒。同時,採用多種形式加強復工復產後疫情防控知識科普宣傳,使人員能夠充分了解防控知識、掌握防護要點、增強防護意識、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工作場所等人員聚集區域,應設專人負責定期消毒。物業管理區域內應設立隔離觀察區域,當出現可疑症狀時,及時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並及時報告當地疾控部門,並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密切接觸者防控措施。已發現病例的單位,要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策略,協助相關部門進行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和疫點消毒等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