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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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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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三门峡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省院顾雪飞检察长、市委刘南昌书记关于该院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0年行政争议案件的批示,组织第一至第九检察部和办公室、研究室、案管办等部门负责人,结合该案办理情况,从转变司法理念、践行为民宗旨、促进矛盾化解、增强办案效果等方面交流讨论、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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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长杨镜炜出席会议并要求认真落实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要在工作理念、办案质效、深化职能三个方面求极致,不仅要把案件办准办好,还要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要求从三个方面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一是加大攻坚力度,尽快梳理摸排一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线索。从正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现线索。重点从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但当事人的诉求具有合理成分,有矛盾化解可能等案件中发现线索。从已办结案件中发现线索。从近年来办理的已经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当事人仍不服,且有矛盾化解可能的案件中梳理线索。

二是加强配合协作,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案合力。在线索发现和移送中加强协作。行政检察部门要加强与控告申诉检察、民事检察和案件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全院范围内实现案件信息共享、线索互相移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协作。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过程中涉及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部门职能的,行政检察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尤其要加强与控申部门配合协作,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途径切实化解矛盾。三是注重经验总结、信息报送。对办理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要进行反思,认真总结,挖掘整理案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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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上官海玉

作 者:聂豫娜

张苗苗

摄 影:杨 琼

小 编:李艺璇

正义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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