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监委”来啦!全区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实现“全覆盖”

路桥区委书记潘建华:

监察工作联络站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监察监督和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发挥监察工作联络站在村(社区)的“前哨”和“探头”作用,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推动基层监察网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使监察工作联络站真正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

“家门口的监委”来啦!全区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实现“全覆盖”

截止4月23日,全区各镇(街道)全部召开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成立大会,迅速落实《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意见》精神

为强化基层监察监督,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监督,推动监察监督体系向基层拓展延伸,近日,路桥区10个镇(街道)全部召开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成立大会,实现辖区内所有监察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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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工作联络站

监察工作联络站是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在村(社区)的“前哨”和“探头”,协助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监督。

今年以来,路桥区纪委区监委积极探索推进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规范化建设,通过构建全覆盖监督体系、压实全链条工作责任、明晰全方面权力清单,推动监察工作向农村基层延伸,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构建全覆盖监督体系

制定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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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纪委要求,出台《关于在全区村(社区)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的通知》,对村(社区)监察联络站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等在区级层面统一制定配置标准。

建好两支队伍

根据镇(街道)村社分布和行政村合并等实际情况,建立一支监察工作联络员队伍,由村监会主任担任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村监会其余成员担任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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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设立及人员聘任仪式

在镇(街道)、各村(社区)和辖区基层站所中遴选两委员一代表、老党员、老干部和热心群众等各阶层人士,组建一支监察信息员队伍,形成镇街有监察办、村(社区)有联络员、点上有信息员的立体监察工作格局,实现了监察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模式。

开展三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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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一次任前谈话、一次警示教育和一次农经业务培训等“三个一”活动,对联络站全体成员加强政治、纪法和专业知识教育。

压实全链条工作责任

党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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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召开常委会对镇(街道)成立监察工作联络站提出具体要求

区委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汇报,并对镇(街道)成立监察工作联络站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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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以区委为表率,建立由党委一把手主抓直管,纪委、组织具体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出席监察工作联络站成立大会,对联络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区纪委将村级联络站监督开展情况作为各镇(街道)纪委书记工作例会重要汇报内容之一,并按照班子成员联系镇(街道)工作制度,定期组织班子成员赴镇(街道)开展联络站作用发挥情况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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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纪委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开展实地走访、制定工作记录本定期记录监察联络站工作等方式,加强对联络站的监督管理,督促联络站及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发挥监督作用。

明晰全方位权力清单

建立职责清单

为使联络站站长和联络员正确有效履职,区纪委区监委专门在区级层面制定联络站包括协助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对村(社区)监察对象监督、及时上报问题线索等五大工作职责,列出详细清单,为联络站工作明确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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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镇(街道)监察办和村(社区)监察站站长签署责任状,要求监察工作联络站全体成员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协助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开展工作,自觉主动接受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

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工作责任书

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负责协助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开展对本村(社)监察对象开展监督,充当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在村(社区)的“前哨”和“探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要求新使命新期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聚焦监察监督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3.协助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加强对村(社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

4.协助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5.协助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对村(社区)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

6.对村(社区)内监察对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镇(街道)监察办公室。

7.承办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和上级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维护监察工作联络站干部的良好形象,坚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防止自恃优越、口大气粗、盛气凌人,做严格自律的表率。

违反监察监督工作责任要求,站内人员发生违纪或与职务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问题,或对违纪违法问题不予制止、隐瞒不报,或不配合调查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立权力清单

紧盯监督权力风险点和关键程序,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权力清单,并将权力清单公布在村(社区)公开栏、联络站等,接受村民监督,切实规范联络站站长规范履职。

村级监察联络站站长、联络员权力清单

1、对村(社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列席村(社区)两委相关会议、村(社区)民代表会议、经济合作社会议等,研判基层组织的政治生态状况,了解掌握村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情况。

3、推动村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协助加快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收集和上报群众对监察对象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4、监督检查村(社区)民主决策、村(社区)务公开、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和离任必审制度、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等落实情况,推动基层权力规范运行。

5、协助、配合区委巡察组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并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6、有效运用“四病疗法”,对于监察对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并上报镇(街道)监察办公室。

7、协助派出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开展法治和道德教育,提升监察对象廉洁履职、作为担当意识。

8、定期或不定期向派出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报告有关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9、参加或列席派出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活动,对派出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10、完成派出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和上级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立工作清单

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分门别类制定监察计划,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年度、月度工作清单,每位联络员对每月工作任务做到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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