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玩“躲貓貓” 法院強制扣車促執行

林某按揭買了輛寶馬車,卻沒能按期還貸。保證人無奈墊款之後向法院起訴追償,並申請強制執行。然而此後,林某卻一直處於“失聯”狀態。4月23日,在林某名下寶馬車行蹤“暴露”後,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趕赴現場,成功將該轎車扣押,實現了對被執行人財產的有效控制,為促進案件的後續順利執結打下了良好基礎。

执行动态|被执行人玩“躲猫猫” 法院强制扣车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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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林某以總價377000元的價格貸款購買了一輛寶馬牌轎車,同時由某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簽訂購車合同當天,林某支付了76000元的首付款。然而半年多後,林某卻逐漸開始不再向銀行按期還貸。銀行多次催促無果後,要求某公司承擔了擔保責任,墊付了29萬餘元貸款。

多次向林某催討無果後,某公司將對方起訴到了法院,請求判令償還墊付款並按照擔保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後法院經審理作出民事判決,判令林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某公司墊付款及違約金共計381951.78元。

因判決生效後,林某沒能履行,某公司便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林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相關材料送達多日,林某不僅沒主動向法院報告財產,還連人帶車銷聲匿跡、玩起了“躲貓貓”。經過執行法官多次查找,林某及其名下車輛始終杳無音信。而且執行法官經過調查,也沒能發現除涉案轎車外,林某名下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的執行工作一時陷入僵局。然而執行法官並未放棄,他一方面依法將被執行人林某列入了失信“黑名單”、下發“限高令”,另一方面則繼續充分利用各種途徑查找林某及其名下車輛的下落。

功夫不負有心人。4月23日,執行法官接到了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稱其看見被執行人名下車輛在鄭州某停車場內停放。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後,執行法官立刻帶領一名法警驅車趕赴現場。到達該停車場後,執行法官起初受到了保安的阻攔,在向其出示證件並說明來意後,保安立即予以放行。隨後,執行法官進入該停車場並找到了涉案寶馬牌轎車,經核對車牌號與車架號等信息,確認該車為被執行人林某名下車輛後,執行法官決定將該車扣押至法院。正在法官現場填寫相關手續之際,該車駕駛人員出現了,其聲稱林某欠他的錢也沒有歸還,車輛是林某抵給他的。執行法官遂向其出示了相關法律文書並向其耐心釋法,告知其如與林某存在債務糾紛,亦可向法院起訴,但不得阻礙人民法院依法執行生效判決。在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下,該車駕駛人員在清理完個人物品後離開,不再阻攔對車輛的扣押。

隨後,執行法官將該車當場扣押並運送至法院。為有效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後續如被執行人林某繼續拒不履行,將對該車依法進行評估及司法拍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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