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俩“虢国”餐企打官司!你看到这俩商标会搞混吗?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虢国羊肉汤,不少郑州人都爱喝,肉夹馍也很受欢迎。不过,虢国原本是中国周朝时期的一个诸侯国,用虢国做店名,别家可以吗?2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郑州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新情况。记者从现场获悉,郑州俩“虢国”餐饮企业因商标问题闹上法庭,其中一家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变形、拆分,你会把两家搞混吗?

【案情】将自家商标变形使用试图攀附商标知名度?

(图一)

原来,郑州虢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第43类饭店、餐馆等服务项目上享有“虢国”(具体商标如图一)商标权,该商标在郑州地区享有一定知名度。

朱某某也注册了一个含有虢国的商标,具体为系第13780752号“朱××虢国绝味”文字商标,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包括第43类中的饭店、餐馆等。

随后,朱某某在郑州市中原区开设了朱某某虢国绝味酸辣粉店,并在店铺门头及店内装潢、点餐牌、餐具及食品袋上使用“虢国绝味”、“虢国”等标识(具体标识如图二)。

(图二)

随后,郑州虢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朱某某侵权,遂将其开办的河南某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认为,该公司主要从事“虢国绝味”的加盟推广活动,在经营中将“朱××虢国绝味”注册商标变形使用,同时还使用“虢国绝味”、“虢国”等标识,构成侵权。

【判决】构成近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判赔60万

一审法院认为,郑州市中原区朱某某虢国绝味酸辣粉店、河南某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者及法定代表人朱某某虽享有“朱××虢国绝味”文字商标权,但在经营过程中对其商标的变形使用状态与原告的涉案商标构成近似,其行为明显有攀附原告“虢国”商标知名度的主观故意,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或认为与原告具有关联关系,不正当利用了原告的竞争优势,侵犯了原告郑州虢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故判令被告郑州市中原区朱某某虢国绝味酸辣粉店、被告河南某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被告郑州市中原区朱某某虢国绝味酸辣粉店变更个体工商户字号;被告朱某、郑州市中原区朱某虢国绝味酸辣粉店、河南某餐饮管理咨询赔偿原告郑州虢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600000元。

【意义】本案明确了注册商标应规范使用的规则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区分商品来源是商标的主要功能,商标注册人应规范其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本案明确了注册商标应规范使用的规则。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使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对注册商标进行变形、拆分等进行使用的行为,如与他人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容易导致混淆误认的,仍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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