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贯彻执行作答方法(第四部分)

(二)审限定条件

2.内容要求

(3)用语得体

在贯彻执行题作答中,由于各类文书的作答身份、受文对象不同,语言风格也应有所区别。对于考生而言,拿捏作答语言风格是一大难点。其实,对于贯彻执行题,考生只需掌握“用语得体”这条通用准则,做到用语恰当、简介,不空喊口号,符合其作答身份和受文对象身份即可。

一般而言,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建议书、简报、计划、总结等文书的语言风格都要求正式、规范、得体、严谨。而讲话稿、宣传稿、倡议书、报道、导言、短评等文书的语言风格要求不那么严格,可视受文对象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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