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6年:回看倫敦的那把火

1666年:回看倫敦的那把火

1666年9月2日至9月6日,一場巨大的火災席捲倫敦,把市中心的大部分建築變成了的廢墟。

歷史上倫敦被點燃過多次,最著名事件的是在1212年,但在1666年9月,大火造就了一個史詩般的地獄。這座擁有50萬人口的城市像是一個火藥桶,街道擁擠不堪,到處是木質結構建築,其中許多都是用易燃的瀝青和焦油建造而成。馬廄到處都是堆滿乾草和稻草,甚至許多地窖和倉庫都堆滿了易燃材料,如松節油、燈油和煤。更糟糕的是,持續數月的乾旱造成了水資源短缺,使得大部分的木質結構建築都乾枯易燃。

9月2日,週日,托馬斯·法里納(Thomas Farriner)在布丁巷(Pudding Lane)的麵包房發生了一場大火。那天晚上睡覺前,法里納對他的麵包房做了最後一次檢查,把爐子裡燒過的煤塊掃了一遍。他後來發誓說,當他回到樓上的公寓時,爐子已經滅了,但似乎有一團悶燒的餘燼逃了出來,引發了一場火災。不管是什麼原因,凌晨1點左右。法里納一覺醒來發現他的房子著火了。麵包師和他的女兒只能從樓上的窗戶爬到鄰居家的水溝裡。他的男僕也逃脫了,但另一個僕人,一個年輕的女人,被濃煙裹挾著在在火中被燒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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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前的聖保羅大教堂

當法里納加入布丁巷裡逃離人群時,大火已經燒燬了他房子的大部分。一些鄰居組成了一個水桶隊,開始往火堆上潑水滅火,但大多數人只是無所事事地站著或衝回家去保護他們的貴重物品。倫敦市長托馬斯•布魯德沃斯爵士(Sir Thomas Bludworth)壓根沒有采取任何有效行動。在到達火場檢查後,他把它說得微不足道,以至於"一個女人可能就滅了它",然後回到床上睡覺去了。

在強勁的東風推動下,麵包房的火勢很快蔓延到布丁巷的其他建築,然後蔓延到附近的魚街(Fish Street),燒燬了一家名為Star Inn的旅館的馬廄。當它燒到一艘船的供應商店時,出現了意外,炙熱的火焰加熱了幾桶焦油,然後焦油桶爆炸了,燃燒的碎片像雨一樣灑落在附近地區。大火隨後向南蔓延至泰晤士河沿岸,燒燬了沿途的所有建築。聖馬格努斯殉道者教堂在大火中焚燬,這是84座教堂中第一批燒燬的教堂之一,河邊的幾十座市政廳辦公房和倉庫也是如此。大火還燒燬了倫敦橋上一半的建築和水車,但當火勢蔓延到1633年的一場大火造成的建築缺口時,火勢停止了蔓延。

然而次日日出時分,泰晤士河沿岸的大火卻已經失去了控制。公務員兼日記作者塞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記錄了恐慌的倫敦人"他們呆在自己的房子裡,直到火燒到他們為止,然後跑到小船上,或者從水邊的樓梯爬到另一個樓梯上。"還有一些人乾脆把傢俱和其他物品直接扔進泰晤士河。隨著時間的推移,風繼續助長火勢,並向西吹過倫敦市中心的住宅、大廳和教堂。

佩皮斯描述了綿延一英里的"最可怕、最惡毒、最血腥的火焰"。"看到它讓我流淚,"他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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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繆爾·佩皮斯,最著名的火災編年史家之一。

這場大火在9月3日變得更加可怕。那時候,風已經把火花和灰燼吹遍整個城市,主火場開始分開燃燒,造成零散的一片片起火點。由於擔心整個城市會被燒燬,國王查理二世任命他的弟弟約克公爵詹姆斯二世負責滅火工作。公爵組織了消防隊,他們用沉重的鏈條、繩索和鐵柵欄推倒房屋,並築起防火屏障來阻止火海的蔓延。然而,大火蔓延得如此之快,在他們工作的時候火海不斷地吞噬著他們。當天晚上,它咆哮著穿過皇家交易所,然後吞沒了貝納德的城堡,一座有幾個世紀曆史的堡壘就這樣化為塵埃。

隨著火勢的持續蔓延,關於火災起因的謠言也甚囂塵上。驚慌失措的倫敦人很快開始推測英格蘭是不是捲入了第二次英荷戰爭,這場大火是不是敵軍間諜或天主教恐怖分子縱火造成的。民眾自發組織的武裝暴徒走上街頭,襲擊任何有外國口音的人。由於口角之爭一個法國人的房子被毀掉,因為一群烏合之眾確信他打算放火燒掉它。其他地區,一名男子被一群暴徒誤認為他攜帶的一盒網球是易燃的"火球"而遭到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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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繪大火的繪畫。

當倫敦人在尋找替罪羊的時候,大火繼續在倫敦蔓延。9月4日,倫敦市政廳連同齊普賽街(倫敦最富裕的街道之一)上的大部分建築一起被燒燬。大火肆虐之時,許多人躲進了聖保羅大教堂(St. Paul 's Cathedral)。這是一座中世紀的教堂,500英尺高的塔尖一直佔據著倫敦的天際線。人們認為聖保羅的石頭大廈和寬闊的廣場會保護它,但在晚上8點左右。大火吞沒了教堂,裡面的人紛紛逃命。據作家約翰·伊夫林說,大火熔化了教堂的鉛屋頂,熔化的金屬"如溪流般流落街頭","連人行道都燒得通紅"。

聖保羅大教堂被證明是這場大火中最後的主要著火建築。就在那天晚上,助長火勢的猛烈東風終於減弱了,約克公爵的部隊得以有效推進他們的防火工事。在城市的另一邊,倫敦塔的守備部隊使用火藥來摧毀房屋,並阻止火勢蔓延。到9月5日下午,火勢已被控制住,並開始逐漸減弱。大多數火苗在第二天被撲滅。

這場大火總共燒燬了13200棟建築,估計有10萬人無家可歸。超過400英畝的城市被燒燬,留下一片焦黑的石頭和冒煙的木樑。"倫敦之前是倫敦,但現在不是了,"伊夫林哀嘆道。與破壞的規模相比,預計的死亡人數微不足道。官方報告中列出的死亡人數只有4人,但許多現代研究人員認為,這個數字沒有包括那些被大火火化的人。

"倫敦大火的真實死亡人數不是4人、6人或8人,"作家尼爾·漢森(Neil Hanson)說,"而是幾百人,很可能是這個數字的幾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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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大火所造成損失程度的地圖。

儘管後來議會的調查將火災歸咎於"上帝之手,大風和乾燥的天氣",但許多倫敦人仍然認為這是一名雜種縱火犯所為。在追捕女巫的過程中,一個名叫羅伯特·休伯特(Robert Hubert)的頭腦遲鈍的法國人承認,他曾向法里納的麵包店投擲燃燒彈。

休伯特幾乎是無辜的——大火發生時他甚至不在倫敦——但他仍然在1666年10月被絞死。儘管所有證據都與此相悖,但有關火災是外國或天主教陰謀的謠言仍然持續數十年。

像以前許多次一樣,倫敦在大火後重建。建築師們抓住了這個機會,提出了雄心勃勃的建築規劃方案,其中一些方案要求仿照法國和意大利的大城市建造林蔭大道和廣場。然而,到最後,新倫敦看起來和舊倫敦沒什麼兩樣,只是有了更寬闊的小巷和更多的磚結構建築。迄今為止,最大的建築工程是建築師克里斯托弗·雷恩(Christopher Wren)設計的新聖保羅大教堂(St. Paul 's Cathedral),它完工於1711年,建成時距離原建築在大火中焚燬已過去了45年。重建後的大教堂後來在"倫敦第二大火"中倖存下來並因此而聞名,"倫敦第二大火"是由於二戰倫敦閃電戰期間發生的一次燃燒彈襲擊。

由此看來,當年火燒圓明園並非無的放矢,英國人是有著慘痛教訓和豐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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