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鄉縣防汛抗旱動員暨河長制工作會議召開

4月20日,安鄉縣召開2020年防汛抗旱動員暨河長制工作會議,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防汛抗旱暨河長制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2020年全縣防汛抗旱暨河長制工作,動員全縣上下以臨戰姿態,紮實做好各項準備,奪取今年防汛抗旱暨河長制工作的全面勝利。縣委書記張陽,縣委副書記、代縣長陳德以及全體在家縣領導參加會議。

2020年安鄉縣防汛抗旱動員暨河長制工作會議召開

會議現場

會議指出,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全省平均降水量440.4毫米,較常年同期偏多44.7%,為1951年以來同期第三高。另外根據氣象水文部門分析預測,2020年汛期(4—9月)降水量總體偏多,湘中及以北地區偏多1—2成,雨水集中期主要出現在6月中旬至7月下旬,正好與我縣主汛期重合,湘江、沅江、澧水中下游及湖區可能有較大洪水發生。

張陽說,防汛抗旱工作關係著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關係著糧食生產安全,各級各部門要堅持對標要求,把上級精神落下去,結合安鄉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決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力爭實現“五個確保”。要消除思想誤區,提高思想認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分析把握氣候、水文等不可控因素,統籌抓好人員、物資、制度等可控因素,及時檢查更新防汛物資,加緊推進在建水利項目建設,重點監管老舊水利設施,深入開展查險處險,暢通生命、防汛通道,做到物資儲備到位、專項整治到位、預案完善到位、隊伍召集到位。

張陽要求,要堅持責任上肩,主動履職,不辱使命。各級河長和指揮長要切實履行自身職責,把工作落細,把責任落實。一是指揮責任要實。縣指要落實分片、分段、分點的包乾責任,將全縣420公里堤防、213處穿堤建築,全面分解、落實到每個鄉鎮和每個具體責任人,做到責任區域清楚、重點問題清楚、防汛搶險預案清楚、常規搶險措施清楚。二是屬地責任要實。各鄉鎮主要領導要履行主責,從資金、物資、人員、技術等方面提供保障。三是部門責任要實。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和時間節點,落實好相關防汛工作,做到清障徹底,巡查過細,整治達標,器材備足,調度及時,預案演練到位。要嚴肅紀律,強化執行,堅決做到“三個一律”,暨對汛前準備工作不到位、造成防汛抗旱工作被動局面的,一律全縣通報;對上級防指執行不及時、不徹底,甚至拒不執行的,一律約談;對履責不到位、調度不力,造成險情發生,或險情處置不及時的,一律按相關黨紀、政紀進行處分,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陳德主持會議,他指出,要抓好傳達部署,各鄉鎮要迅速召開防汛抗旱動員大會,結合各自防汛抗旱工作,對本鄉鎮的相關工作及時進行安排部署。要抓好汛前準備,各級防指、縣直防汛責任單位要按照縣防指的部署,認真抓好汛前準備工作,修定完善各類預案,確保突發情況處置及時有序。要充實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器材,對已儲備的防汛物資進行檢查清點。要抓好搶險隊伍培訓演練,進一步熟悉防汛搶險流程。要抓緊抓好隱患整改,全面摸排並及時整改堤防隱患。要迅速落實各項責任,各鄉鎮部門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防汛抗旱責任制,把每一個堤段、每一個穿堤設施的領導責任、技術責任、崗位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各責任人要堅決堅守崗位,絕不能出現人員空檔、責任落空等情況。縣防指將加強工作督查,對責任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隱患排查不徹底的,將進行通報、約談並追究相關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