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出台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新办法

4月7日,记者从我市人才办获悉,我市出台新办法,在全市事业编制存量中单列人才专项事业编制100名,专项用于编制满员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商洛市,出台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新办法

据了解,这一新办法来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刚刚出台的《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的来源用途、申请程序和管理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统一由市委编办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单列管理、专编专用、动态调整、人走编收、循环使用,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标准执行。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持续强化人才引进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和政策保障,建立高校人才联络站,推动人才引进从季节性、阶段性向阵地式和常态化的模式转变,制定出台《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市级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商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通过精准对接、定向邀请、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500多名。

(W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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