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又漲了!今年退休金總體漲5.15%

養老金又要漲啦!26日,記者從湖北省人社廳獲悉,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5.15%,預計將惠及全省550多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2019年養老金調整多少?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延續了湖北省2017年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的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結合。“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調”“長繳多調”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的關懷照顧。

據介紹,具體到每位退休人員,由於參加工作時間早晚、退休時間早晚、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現在年齡大小的不同,每個人增加的金額有所差別。

退休人員

何時能拿到增加的養老金?

省人社廳已部署在全省範圍內啟動實施2019年調待工作,要求各地人社部門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千方百計籌集調度資金,確保將調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含今年1月起補發的金額)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到退休人員的二代社保卡或銀行卡里。對於企業退休人員,由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要求7月底前發放到位;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已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基本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尚未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退休費的單位代調或預調,都要求8月底前發放到位。

記者章鴿 通訊員陳慶卿

今年具體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 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掛鉤調整 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5%。

適當傾斜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 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 2018年12月31日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即1939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8年12月31日年滿80週歲的(即1938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 國家規定範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來自 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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