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最近引爆舆论的“高管性侵案”成为全网热点,《南风窗》曝光报案者“李星星”从14岁起遭受鲍毓明性侵、囚禁,被逼观看“恋童癖”视频,多次报案未果,自杀未遂的遭遇。

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在一封写给李星星的保证书里,鲍称呼她为“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自从14岁被性侵第一次,没有法定认养关系的李星星掉进了一个只有养父鲍某明的世界,鲍毓明以“养父”之名,对幼小的李星星进行了长达3年的性侵。

鲍毓明的恶行令人窒息,但这只是恋童癖的冰山一角。

根据中国最高法院公布的猥亵儿童犯罪数据,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10782件。

2018年曝光的儿童性侵案有317起,几乎每天发生一例,而这个报出来数字也只是冰山一角。

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我们无从得知,这样的灰色地带究竟蔓延到了什么地步,更无法想象还有多少“李星星”的存在。

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01

多少女孩被“养父”性侵过?

案件里令人细思极恐的细节是,在2018年时,鲍某明曾连续访问了数名“送养女宝宝”的用户空间。

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在知乎中搜索“从小被性侵经历”,是很多匿名用户的分享——在自己懵懂无知的时候,被引诱、强制做自己不知道的事,每一个真实的“故事”被用平淡的文字记录,却依旧难掩写者的绝望。

更可怕的是,“养父/父亲”是这些真实“故事”里的高频关键词。

@知乎匿名用户

我的养父,性侵我从抱养我那一年(6岁的样子)一直到14岁,小时候不懂,他告诉我,那只是一个游戏,后来我懂的时候已经发展成了抑郁症,今年6月去派出所录了口供,没证据,他也不承认我曾经亲眼所见的养母说不知道,总之没立案。

他现在活得很好,有吃有喝悠闲自在,这件事儿也成了他炫耀的谈资。

我养父曾经在我反抗他的时候把我打到脑震荡,告诉我,当初不应该包养我,应该抱养另一个女孩子,我当时不知道是应该庆幸还是应该觉得悲哀。庆幸他抱养了我而让另一个女孩子幸免于难,悲哀这一切就这样发生在我的身上。

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被冠上“爸爸”的称呼,这些别猥亵、性侵的女孩们在自责、恶心、抑郁中度过,很难再相信爱。

不仅仅是女孩子,包括男孩,在成年之前都受到过来自成年人的引诱、骚扰,甚至性侵。郭麒麟在一个访谈中说到自己小时候的遭遇,更多的人是选择永远埋在心里,硌着自己。

童年少年的伤害绝不会不治自愈,哪怕长大成人之后一样的结婚生子生活如常,但是那段隐秘的经历一定会是人心底里的苍蝇,想起来就恶心,却撵也撵不走。那是一辈子的阴影,不可能消除的阴影,常常会影响一个人一生。

曾看过一篇文章,笔者调查走访了多位遭受性侵的女性以及医生等,有一句话记得特别清楚:“只要你有一天想到自己曾被人强奸,你就每天被人强奸着”

02

恋童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不正常性取向。

DSMIV(《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 4 版)这样说的:

1. 对青春期前的孩子(小于 13 周岁)反复地强烈地表现出性的兴趣,如性幻想、性冲动或涉及性的行为,这种状态至少持续 6 个月;

2. 性幻想、性冲动或行为干扰了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3. 被评估的人至少 16 岁,并且比针对的儿童至少大 5 岁。

和「正太/萝莉控」的区别是,前者更类似一种审美,而恋童癖对于儿童,是有性冲动和性癖好的。

电影《头痛欲裂》的心理治疗师曾这样解释:恋童是一种针对青春期或未发育儿童的性倾向,这种性倾向大多受到先天因素的影响,无法通过后天治疗或个体选择发生改变。

换言之,它一旦存在,往往会伴随人的一生。

恋童癖本身也许还不算是原罪,但是这给了这些人制造原罪的动机。

但是恋童癖就该成为借口吗?

人类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不仅有脑内的反射,还存在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未成年人尚处在人格形成时期,缺乏足够的知识、经验与判断能力,两者之间注定是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关系。

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头痛欲裂》片中的心理治疗师对男主说过这样一番话——

作为恋童倾向者,你必须要做的,就是把自己和所有犯罪行为区分。

比如当你看到孩子时,要立刻转身避开;当你是孤身一人时,要远离体育场、游泳池、学校等孩子玩耍的地方。

不要让孩子受到伤害,这就是你最重要的责任。

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恋童不是伤害的借口,当你知道有这样的倾向时,更应该去克制和避免。

03

屡禁不止,沉默是一场更大的包庇

说回案件本身,其实无论是鲍毓明、还是李星星,他们的名字后面都可以加上一个“们”字。

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1997年版本的《洛丽塔》被改名为《一树梨花压海棠》,有色情和美化犯罪的嫌疑。

当我们声讨“人渣”、“化学阉割”的愤怒暴涨时,也应该看到——儿童性犯罪其实是一场社会的权力共谋。

造成一系列悲剧的,不只有单纯的娈童犯生理因素作祟,很多时候,它还是权力的变相产物。

比如在学校中,师生权力差等的特殊性成了一些人渣隐匿孳生的场所。下面这个新闻发生在上个月,也不仅仅只限于上个月。

恋童或许不是原罪,但性侵不可饶恕

甚至,在鲍某性侵少女案被曝后,不良媒体(说的就是财新)以“鲍视角”在报道中呈现“倾向性事实”:


受害者的陈述出现瑕疵(比如第一次性侵时主张自己未满14岁);

她家里穷,母亲有残疾,在路边做小吃摊,暗示她们存在很大可能获得了“交换的利益”;

“帮助她的志愿者证实,她在报案之后仍然与鲍来往密切。”

“她那个报的都是假案。按她说的,我第一次强暴她是2015年12月31号是吧?那么惨,能过了六个月,她才报案?”

……


李星星被说成一个人格和心理上存在矛盾、习惯说谎的人,甚至是财富和阶级上的“既得利益者”。

所谓权力,就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那么性教育问题上,教育部门、家长监护人这些权力拥有者们的影响力够了么?有着相对权威的新闻媒体尽到人民口舌之义务了吗?

当所有人缄口不言时,对儿童的侵犯就可能被纵容。这些屡禁不止的性侵现象背后,沉默是一场更大的包庇。

我们即便只是普通人,但当大多数人都能对此唤起警惕、遇事敢于发声、对恋童犯罪零容忍的时候,阴霾的角落自然也就会少一些。

而让未成年人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长大,是我们每个成年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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