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强力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为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西充县强力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经反复排查甄别,全县涉及省重点督查的“大棚房”共10个项目26个问题面积76.11亩,其中Ⅰ类8个项目21个问题面积73.25亩,Ⅱ类1个项目3个问题面积2.19亩,Ⅲ类1个项目2个问题面积0.67亩。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整治整改方案。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农牧业、纪委(监委)、目督办、发改、住建、环保、林业、水务、财政、安监、交运、旅游、民政、城管、法院、公安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

(二)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县政府领导分片包干,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因类施策,倒排工期,限期整改,确保3月12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整改任务。

(三)规范档案,防控风险。全面收集工作研究、问题整改、达标验收等过程资料,按“一案一卷”的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客观全面反映整治整改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把握好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和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有效疏导、缓解社会矛盾。

(四)强化督查,严明纪律。为切实做好本次清理整改工作,县国土局、县农牧业局加强对全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县纪委(监委)、目督办根据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加大对各乡(镇)的督导考核,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

截止3月12日,全县已全面完成省市督办重点类和地方监管类督查整改工作。西充县将继续加大整治整改力度,确保3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治整改工作,同时也将加强地方监管,确保农地农用、严守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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