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检察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展现司法温度

花季年华,你应有最青春的热血
在体内涌动大海的波涛


梦从跃出海平面的红日开始
便有着瑰丽的颜色
寻求梦幻般的未来,给自己插上翅膀
开始飞翔


——《花季年华,也要负重前行——写给儿子16岁生日》节选


子长检察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展现司法温度

案情回顾

南某某因薛某某在其背后说她的坏话,于2019年12月15日晚22时许伙同王某某一块将薛某某带至宾馆对其进行辱骂、殴打(扇耳光),为了防止薛某某报案,南某某指使李某某从半夜开始将薛某某看住。南某某等三人非法限制薛某的人身自由直到第二日晚上21时许,薛某某的父亲报案,公安机关将南某某等三人当场抓获。本案中南某某刚满18周岁,案发时已怀孕;王某某为未成年人;李某某20岁系在校大学生。子长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案组依法批捕了王某某和李某某。


子长检察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展现司法温度

羁押必要性审查

为了体现对在押人员的人文关怀和对未成年人的关爱

检察官做了这些事

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全面认真的审查了全案证据材料,本案中南某某为主犯,王某某和李某某都是从犯,李某某的作用小于王某某的作用。本案由双方的日常矛盾引发,王某某和李某某的主观恶性不大,而且都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王某某系未成年人,李某某为在校大学生,人身危险性不大。且王某某和李某某的家长积极赔偿被害人,获得被害人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刑事和解。鉴于以上原因该院第一检察部依职权主动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


子长检察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展现司法温度

社会调查

为了更好的了解他们犯罪的动因,承办检察官通过向王某某、李某某的家长及曾就读的学校了解到,王某某和李某某都是单亲家庭,家庭变故的发生、家庭管教的缺失都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与王某某和李某某的家长沟通,鼓励她们科学地教育孩子,与孩子多交流,改善亲子关系,强化对家的归属感;引导王某某和李某某树立正确友情观念,发展良好友伴关系;开展法治教育,向其说明行为的危害性,促使其认识错误,真诚悔悟。

子长检察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展现司法温度

听取被害人意见

为了充分掌握被害人的身心恢复情况,了解被害人内心的真实想法,承办检察官当面了解被害人的恢复情况,听取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掌握其是否出于自愿谅解两名嫌疑人。

子长检察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展现司法温度

核实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的表现

承办检察官安排亲子会见,并前往看守所提审二人,着重审查其认罪悔罪态度,羁押期间的表现,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向看守所民警了解二人的平时表现,全面掌握二人在看守所的表现。

子长检察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展现司法温度

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在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表现,听取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犯罪嫌疑人家长意见后,子长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召集了侦查人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被害人家长,依法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在综合分析全案案情、二人的犯罪情节、羁押前后的表现、家长的监管能力、被害人的恢复状况后,综合考虑决定依法对二人变更强制措施,对二人取保候审。充分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羁押对未成年人及在校大学生带来的不良影响,为其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

子长检察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展现司法温度

继续跟踪考察

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束,并不意味着“一放了之”。该院未检办案组将在变更强制措施后继续对未成年人变更后的表现进行跟踪、考察,重点考察其不良习惯的修正、周边社会关系的改善等情况。如有必要会对未成年人家庭开展亲职教育、亲子沟通辅导等,帮助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模式,并形成帮教考察意见,为案件的下一步处理提供依据。对未成年人的帮教考察等工作,仍有许多空间留待探讨,干警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该院的未检工作。

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是具有温度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就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也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达到惩罚与教育的刑罚目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生动的法治实践。(通讯员 郭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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