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文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文登区“4050”人员申领2018 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有关问题发布消息:
自2019 年4 月1 日起文登区“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开始,于4 月30 日结束。
今年申请,由本人携带二代社保卡(身份证和本人工商银行卡)、《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或《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申请(威海市内非文登籍户口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到文登区人力资源市场申请)。申请材料采用高拍方式,并且实行“首次申请、连续补贴”方式,即首次通过高拍审核通过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状态、银行账户等情况不变时,无需每年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2018 年度的补贴期限也有所调整,补贴年限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年限累计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一、申报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文登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报补贴:
1.2017 年底,女性年满40 周岁、男性年满50 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低保家庭成员;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补贴范围:
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2018 年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3.已享受完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
4.属文登区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
5.属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
6.申请年度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的;
7.申请年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机构法人代表的;
8.申请年度登记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的;
9.无正当理由3 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上岗以及拒绝接受其他公共就业服务的或终止就业要求的。
三、补贴标准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 元;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38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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