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年檢是否應該繼續存在 私家車不該成為“唐僧肉”

汽車年檢是否應該繼續存在,是最近幾個月持續熱門的話題。所處位置不同,觀點自然迥異。從中獲取利益的人,肯定要為年檢高唱讚歌;汽車的主人們,多半對年檢沒什麼好感。那麼,決策層呢?如果決策層能將民眾利益置於小群體利益之上的話,就該權衡一下:將汽車視為“唐僧肉”的行為,與改善汽車消費環境相比,究竟哪個更重要。作為一個從事車評近20年的汽車媒體人,我的建議是:1,年檢內容改為僅限於排放檢測;2,取消15年之後的頻繁檢測。

汽車年檢是否應該繼續存在 私家車不該成為“唐僧肉”


汽車年檢的初衷,是為了敦促每一位車主,務必將車輛保持在完好狀態,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為交通安全奠定良好基礎。在20世紀,這樣的思路完全正確。

我曾在1988年與1994年,兩次購買同一品牌的汽車,故障率之高,是今天的車主們,所難以想象的。最誇張的一次,在定點修理廠修車後回家,一腳剎車,竟然跑偏、幾乎殺入對向車道。至於剎車燈或轉向燈失靈,時有出現。可見,對於這樣的車如果沒點兒約束措施,路上指不定會增加多少事故。

當時,就連合資車,質量也不見得有多好。據一位老司機講述,35年前,有一款後來被神話成一代經典的車,與同時代進口車相比,粗糙不說,剎車還不是特別靈。以至於廠家專門派人來京,與車隊負責人溝通。廠家的觀點是,剎車沒問題,主要是動力太好。這種解釋如果放在今天,八成會在幾分鐘之內,傳遍全國,引為笑談。

進入21世紀,慢慢地,汽車質量越來越好。

在網上,時常有人詢問自駕車去西藏,對車輛有何要求,要對車輛進行哪些準備。我因為工作關係,經常駕車遠行——下午4點提車,5點回家裝行李,6點吃完飯立即出發,三四天以後,便把車從北京開到拉薩或額濟納。這樣的經歷,我有過許多次,其實都是拜良好質量所賜。因為,我第一次駕車前往西藏,帶了幾乎半車零件,日均修車2小時。

如今,有多少交通事故,源於汽車故障?

在我接觸到的範圍裡,幾乎沒聽說誰家的車,走著走著剎車沒了。所以,我很好奇,如今的交通事故當中,有多少是因為汽車故障所導致?比如剎車失靈、燈光失效。

當然,此處特指非營運的乘用車。貨車與施工車輛,故障率可能會高一些。每逢出差,我都會乘晚航班返京,從航站樓回家的路上,幾乎每次都能看見貨車、水泥車以及渣土車們,或尾燈不亮,或轉彎時沒有轉向燈。不過,這些車即使年檢,恐怕也沒用,因為它們連紅燈都不停,可見是有底氣的。

如果因故障而導致的交通事故並非主流,那麼,年檢的理由還成立嗎?

假設,交管部門的事故統計數字,可以證明交通事故的主因,並非汽車故障,那麼,昔日確立的年檢理由,還能成立嗎?我看不到這方面的數據,僅憑這些年的所見所聞,隱隱約約地感覺,多數事故是人為的,比如沒遵守交通標識、精神不集中、駕駛技術太差、過於放縱自我,等等。因故障導致的事故也許有,但佔比應該很低。

年檢繼續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如果我的感覺是正確的,而管理部門仍堅持繼續年檢,意義何在呢?經濟利益可能是意義之一,但檢測場不是管理部門經營的吧?我更願意相信,只是傳統思維尚未改變而已。

比如,年檢的第一步是查外觀,車輛與行駛證照片不符,恐怕就會有麻煩。事實上,只要事先做過備案,就連改變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都是合法的。所以,適度的外觀改變,比如在車身上貼一些車主喜歡的標誌,我認為無可厚非。擴大汽車消費的基礎之一是培養汽車文化,應該允許個性化的存在。還像七八十年代那樣,把汽車搞得那麼嚴肅,實在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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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燈光失效、剎車不靈,那是車主自己該承擔的責任。剎車片磨損到一定程度就得更換,燈泡不亮就去換一個,都是汽車保養項目中,很普通的內容。如果因為疏忽,沒有盡到該盡的責任,出了事兒,理所當然自己承擔。如果車主們都能意識到這一點,且明確如果出現這類疏忽,連保險公司都不會承擔時,我相信,大家一定會小心翼翼。做到這一步,比每逢年檢,才想起修理已經很久不亮的剎車燈,顯然更為有效。因為前者是常態,後者每年才一次。您說,從維護道路安全角度來講,哪個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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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建議年檢應該改為:1,年檢內容簡化;2,取消頻繁年檢。

1,所有非營運乘用車,自首次上牌之日起,前6年免檢,從第7年開始,每年對排放進行一次檢測,以“新車新標準、老車老標準”為原則。

2,取消15年之後增加年檢的規定,所有非營運乘用車,只要每年一次的排放檢測合格,就可以無限使用。

事實上,15年之後增加年檢次數,難免給人一種變相打擊的嫌疑。汽車是個耐用品,且受到《物權法》保護,沒理由受到這種不公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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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北美與日本,20年左右的車,並不少見。我甚至在歐洲街頭看到過60年代的甲殼蟲、50年代的沃爾沃。但我從沒聽說人家的寬容政策,對新車銷售構成了阻礙。我國目前採取的鼓勵淘汰政策,在某種程度上,是在打擊人們對汽車消費的熱情。因為,變相逼迫車主換車,一方面降低了汽車殘值,從而降低消費慾望;另一方面,雖然表面看是為了環保,但實際上,製造業的汙染同樣不小。如果摒棄這種迂腐的觀念,我認為可以激發購買熱情,有效培育汽車消費市場。

現有年檢中的審查項目,其實也很容易解決。

現行的年檢內容,除了外觀、排放、制動、燈光等,還包括違法記錄、三角標等內容的審查。取消年檢,這些內容也都很容易解決。

違法記錄——設定一個期限。自通知之日起,多少天之內沒有接受處罰,處罰自動翻倍。

三角標識——這是某些時候的停車,所必須具備的。如果沒有擺放,實施處罰即可。

車輛改裝——在適度放寬,允許個性張揚的同時,制定備案制度,所有涉及行車安全部分的改裝,均應在改裝之前備案,改裝之後審查。由此增加的成本,源自審查收費。

也就是說,如果您喜歡玩改裝,就得承擔相應的花費。這麼做,總比目前的制度更靠譜——玩改裝的人,無論把車改成什麼樣,最終也都能通過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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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認為,汽車年檢是個“肥缺”,你把人家的利益來源廢了,人家能答應?

《唯有改善用車環境 才能真正促進汽車消費》裡所談,汽車產業鏈很長,在我國經濟領域裡佔有一席之地,如果不希望失去這塊兒,就應該效仿它國,首先從改善用車環境入手。大家對年檢的不滿情緒,日益增長,決策層是不是應該認真權衡一下利弊、考慮一下得失:

是繼續容忍將汽車視為“唐僧肉”的行為廣泛存在,還是遏制小群體利益,改善汽車消費環境,讓每位車主都覺得買一輛車,實乃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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