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案的致勝關鍵

無論是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涉及的補償安置,還是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涉及的補償安置,都有一整套嚴格的徵收批准程序和徵收實施程序,並且有相應的法律救濟渠道。作為被拆遷人,只要明白並掌握前述徵收程序中徵收部門應做的相關程序性工作及在此過程中的每一個階段,自己享有哪些陳述、申辯的權利及法律救濟途徑,就不會輕易被欺騙和玩弄,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好自己作為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土地及房屋徵收,徵收部門總想盡可能地縮短徵收週期,以便及時地完成土地及房屋徵收任務,實踐中常常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省掉一些必經被拆遷人參與的程序性行為。徵收部門對上要履行相應的報告、審批程序,對下即被拆遷人要履行相應地告知程序,在此過程中,徵收部門是能省的就省,不能省的,也做得很粗糙,違反法定程序,侵犯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現象比比皆是。對於徵收過程中最為關鍵的幾個程序,如《徵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等行政法規都重點對公告及聽證的規範實施進行了規定,被拆遷人只要緊緊抓住徵收部門在實施徵收過程中的程序性違法行為,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尋求法律途徑予以救濟,仍將在徵地拆遷案中贏得談判的籌碼和主動地位!

因此,被拆遷人緊摳徵收部門實施土地及房屋徵收行為的依據是否合法,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即便徵收部門已經批准可以徵收,也必須遵循土地及房屋徵收的法定程序,否則,被拆遷人仍然可以對徵收部門說NO!從而在補償安置談判中讓自己處於主動地位,也才能切實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