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科举制的产生

科举制产生于隋朝,既是隋朝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发展的结果,又是中国古代选士制度发展的必然产物。

隋朝建立起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加强对人民的控制,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机构。要保证这套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就迫切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去充实它,隋文帝开皇二年(582年),下诏举贤良之士。开皇三年(583年)再次下诏,“如有文武才用,未为时知,宜以礼发遣,朕将铨擢。”随后又令公卿士庶,“见善必进,有才必举”,以尽快选拔人才,满足封建政府的需要。隋炀帝即位后,即降诏说:“若有名行显著,操履修洁,及学业才能,一艺可取,咸宜访采,将身入朝。所在州县,以礼发。”大业元年(605年),再次降诏说:“诸在家及见入学者,若有笃志好古,耽悦典坟,学行优敏,堪膺时务,所在采访,具以名闻,即当随其器能,擢以不次。”从这些诏书中可以看出,隋朝的统治者为了其切身的利益,确有一种求贤若渴的紧迫感。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解决官吏缺乏的问题,就需要有一种新型的选士制度。

封建王朝的更替,影响了人们地位的变迁和利益的分配。隋朝以前的九品中正制,选人注重门第,选人的大权掌握在地方中正官的手中,完全为豪门士族所垄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在创建隋朝的过程中,大批庶族地主得到了升迁。随着社会地位的上升,庶族地主要求分享政治权力,改变豪门士族独占统治大权的局面。另外,在改朝换代的过程中,豪门士族的经济势力日益衰落,庶族地主的经济力量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这为庶族地主参与政治,分享权力,奠定了物质基础。隋朝为了强化中央集权,也要收回旁落于地方长官之手的选士大权。可见,九品中正制已不能适应隋朝社会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选士制度来替代它,科举制便应运而生了。

科举制的产生经历了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隋朝是科举制的创立时期。隋初,围绕着选士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隋文帝开始沿用了以荐举为主的选士方式。开皇三年,要求各地推荐文武人才。开皇七年(587年),“制诸州岁贡三人”开皇十六年(596年),“制工商不得进仕”。但此时的荐举取士是以人们文武才能的大小来定,并不完全依照门第的高低,这与选士制度自身的发展也有关系。西魏时,选士已不全凭门第。到了北朝末年,九品中正制已经大大减弱了作用。因此,隋初要恢复以门第之高低作为选用人才的标准,显然是行不通的。另一方面,隋朝的统治者也在积极探索新的选士方式,逐步向着科举制迈进。开皇十八年(598年),命“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唐杜佑《通典》卷一四说:“炀帝始建进士科。”宋朱熹《通鉴纲目》卷三六载:大业二年(606年)秋七月,“始建进士科”。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诏文武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和膂力骁壮十科举人。十科举人中,大概文才美一科就是进士科。进士科的开始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产生。

国运短暂的隋朝使新生的科举制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加之隋朝统治者多好佛老而不尚儒术,所以也不甚重视科举取士。“隋虽有秀才之科,而上本无求才之意,下亦无能应诏之人,间有一二,则反讶之,且嫉之矣。”在隋朝统治的30多年中,经过科举考试而录取者寥寥无几,秀异之才,不过十数。唐朝存在的时间较长,政局相对稳定,这为科举制作用的发挥创造了条件。科举制在唐朝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备的选拔人才的制度,成为当时领先于世界各国的选士制度。

隋朝科举制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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