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鮑某性侵“養女”帶給我們的警醒

上市公司高管鮑某性侵“養女”帶給我們的警醒.

最近媒體上鬧得沸沸揚揚的上市公司高管鮑某涉嫌性侵“養女”一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案件蓋棺定論之前,鮑某到底是總裁慈父還是人面獸心,一時眾說紛紜。


上市公司高管鮑某性侵“養女”帶給我們的警醒

媒體觀點

澎湃新聞:就該案發表評論文章稱,不管內情如何,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是無辜的,誰利用孩子、傷害孩子,誰就是文明社會的敵人。不管其與孩子的關係如何,不管其在社會上的身份地位如何,都應該接受法律的懲治。


@人民日報:某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四年,令人駭然!那些摧折人心的細節是否屬實?全社會有責任求證,執法機關更有責任調查。呵護未成年人是文明底線,更是法治底線。法律問題須在法治軌道內解決。事關重大,不容煙雲繚繞,不容霧失樓臺,盼真相大白!


令我深感氣憤的是當事人是深諳法律的律師!律師學法律是用來幫別人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的,法律是用來保護人們的,而這位高管卻把法律用來傷害自己身邊的未成年人。

上市公司高管鮑某性侵“養女”帶給我們的警醒


不管事件中的其他人是否有法律責任還是有道德上的過錯,首先應該追究的是鮑某的法律責任。

中央電視臺《法律講堂》主講律師、北京電視臺《第三調解室》特邀專家易軼律師認為,“涉嫌性侵養女案”首先要質疑的是收養關係的合法性。


我國法律規定“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根據媒體當地相關部門披露的信息,兩名當事人之間的收養關係不能成立。


這一事件中,當事女孩的媽媽到底扮演了何種角色?介紹“送養”的網絡中介到底是何種性質?這不是模糊焦點,不是為鮑某洗白,也不是有意在當事女孩家人的傷口上撒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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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人,這樣的事,以前就有,以後或許還會有。我們沒法阻止這樣的人出現,但我們要盡全力推進法治以及社會文化的完善,盡一切可能壓縮隱形戀童者的尋租空間,阻止這樣的事發生。


正如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失戀樂園》中所言:我原諒了他,這樣我才能活下來。但是你們不能原諒他,這樣其他女孩才能活下來。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是一個沉重又不能迴避的話題。據數據統計,每天有超過7名兒童遭受性侵害,這還不包括強姦等嚴重的犯罪。那麼,我們應該如何防止未成年人遭到性侵害呢?


未成年人應注意當心身邊人,遇到熟人慾實施性侵害,應明確表示反對,態度要堅決;不要單獨去得不到幫助的地方,不獨自呆在僻靜的場所;意識到可能遭遇性侵危險時,不要驚慌,要迅速離開,跑向人多的地方,必要時儘量大聲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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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如果,萬一,孩子不幸遭遇了性侵,怎麼辦?記住四點


第一:及時報警


避免受到二次傷害,同時也能保證收集證據的時效。特別是熟人之間的侵害更要第一時間報警。長時間不報警,很有可能不會被公安機關立案。因為還在一起聊天、約會、見面的行為,更像是情侶之間自願發生的事情,在缺乏其他證據的情況下,難以定罪。


第二:保護現場


對於案發現場的所有東西都不要動,等警方來處理。對於被害人自身,如果受傷了馬上去醫院治療,同時向醫生說明情況,醫生的證言和病歷可以作為證據,但身體衣物不要做過多處理,以防重要痕跡、證據消失。


第三:保存通訊信息


通訊信息在熟人間發生的侵害案件的定性定罪有著重要的作用。所以,通訊信息,也要在第一時間交給警方,同時也不要刪除,做好備份。


第四:及時提取保存監控視頻


如果案發現場有監控,要及時提取監控視頻,做好儲存備份。如果現場沒有,可以找現場周圍的監控,比如樓道、電梯、停車場、小區出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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