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的事情

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

梁啟超: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的事情

梁啟超(1873-1929)

字卓如,號任公。中國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學家、文學家。戊戌變法領袖之一,中國近代維新派代表人物。

梁啟超共有14個子女,除了5位早夭之外,其餘9個全部成才,且每一個都是各自專業領域的一流專家。

家書

1926年10月,梁啟超在愛徒徐志摩與陸小曼的婚禮上做完證婚人後,給自己的孩子們寫了這封信。

信中提到的王受慶,本名王賡,系民國時期高級軍官,陸小曼的第一任丈夫。


孩子們:

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證婚。

他的新婦原是王受慶夫人,與志摩戀愛上,才和受慶離婚,實在是不道德之極。我屢次告誡志摩而無效。

胡適之、張彭春苦苦為他說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請。我在禮堂演說一篇訓詞,大大教訓一番,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聞之婚禮矣。今把訓詞稿子寄給你們一看。

青年為感情衝動,不能節制,任意決破禮防的羅網,其實乃是自投苦惱的羅網,真是可痛,真是可憐!徐志摩這個人其實聰明,我愛他不過,此次看著他陷於滅頂,還想救他出來,我也有一番苦心。

老朋友們對於他這番舉動無不深惡痛絕,我想他若從此見擯於社會,固然自作自受,無可怨恨,但覺得這個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殺。我又看著他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苦痛更無限,所以想對於那個人當頭一棒,盼望他能有覺悟(但恐甚難),免得將來把志摩累死,但恐不過是我極痴的婆心便了。

聞張歆海近來也很墮落,日日只想做官(志摩卻是很高潔,只是發了戀愛狂——變態心理——變態心理的犯罪),此外還有許多招物議之處,我也不願多講了。品性上不曾經過嚴格的訓練,真是可怕,我因昨日的感觸,專寫這一封信給思成、徽音、思忠們看看。


爹爹

十月四日


梁啟超: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的事情


圖 | 梁啟超給孩子們的信

訓詞


一般來說,婚禮上最感人的莫過於長輩送出的證婚詞祝福,梁啟超作為徐志摩的老師,在婚禮現場,卻並沒有按照套路出牌。

在婚禮訓詞中,梁啟超一上來就把自己的學生貶了一番,接著告誡陸小曼要恪守婦道·····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

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

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

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

我說完了。


梁啟超: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的事情


圖 | 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照

1、關於徐志摩、陸小曼與王賡三人的關係

徐志摩(1897—1931),浙江海寧人。現代詩人、散文家。曾就讀於北京大學、美國克拉克大學、英國劍橋大學、後又拜在梁啟超門下。

陸小曼(1903—1965),名眉,別名小眉,原籍江蘇武進。1903年9月生於上海,兩歲時隨父親遷居北京。陸小曼的父親為官多年,後棄政從商辦銀行。因為有錢,小曼不進學堂,老師全請到家裡來,接受的全是當時最好的教育。她詩詞、繪畫、音樂無一不精,還擅長京劇、崑曲。雖未出過國門,十五六歲已精通英語、法語,是名噪一時的“絕代佳人”。

1920年,17歲的陸小曼奉父母之命與無錫王賡結婚。王賡比陸小曼大7歲,曾留學美國普林斯頓大學、西點軍校,與徐志摩是好友,曾一起在北大任教。王賡是個認真負責的人,常為授課埋頭研究,分不開身或不想出門時,就請志摩陪小曼遊山玩水或進歌舞場消遣。

當時的徐志摩正處於失戀中,他苦苦追求的林徽因跟梁思成結了婚,心境孤寂落寞。相同的氣質、相同的愛好拉近了這對才子佳人的距離。適逢王賡受聘赴哈爾濱任警察局長,獨守空閨的小曼與志摩感情迅速升溫。不久,王賡受孫傳芳邀請出任南京五省聯軍總司令部參謀長,風聞徐、陸二人的事,他給妻子寫了一封信:

“如念夫妻之情,立刻南下團聚,倘若另有所屬,決不加以阻攔。”

幾經周折,徐志摩跟髮妻張幼儀離了婚,陸小曼也與王賡友好分手。王賡畢竟在美國受過高等教育,思想不保守,他大度地對小曼說:

“合得來是夫妻,合不來就分手,我自願退讓來成全你們。“

並且祝福陸小曼:

“希望你能過得幸福。”

在胡適、郁達夫等一幫朋友的幫助下,徐志摩、陸小曼決定走進婚姻的殿堂。

2、胡適出面請梁啟超為徐志摩、陸小曼證婚

早在1918年6月,正在北京大學讀書的徐志摩拜梁啟超先生為師,梁啟超欣賞徐志摩的才華,但對他的私生活感到不滿。徐志摩不顧父母反對,與髮妻張幼儀離婚,又要娶有夫之婦陸小曼。

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起先堅決不同意兒子娶陸小曼。一是他不喜歡陸小曼,認為這樣的女人品行輕薄;而是覺得兒子離婚已屬大逆不道,再娶一個有夫之婦更是有辱門風。後經胡適、劉海粟等人斡旋,徐父才勉強同意兒子再婚。但他提出:婚禮必須由胡適做介紹人,梁啟超證婚,否則不予承認。

1926年10月3日(農曆八月廿七),中國的“情人節”,徐志摩與陸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園舉行了盛大的婚禮。婚禮上,梁啟超宣講了有史以來“最坦誠”“最直率”“最另類”的證婚詞。

3、與徐志摩有關的三位女子

徐志摩是中國現代詩人,20世紀20年代末到30年代的“新月派”主將。與徐志摩關係密切的有三個女性:張幼儀、林徽因、陸小曼。

1915年,徐志摩把張幼儀娶進了門。張幼儀出身富貴卻不驕縱,相夫教子,恪盡婦道。而徐志摩對這樁無愛的婚姻始終心存疑慮,在英國唸書時結識林徽因更促使他決心離婚。1922年3月兩人在柏林離婚,11月還在國內發表了離婚通告,成為當時頭號新聞。

林徽因秀外慧中,是有名的才女,其父林長民也是社會名流。她與徐志摩相識時只有17歲,兩人雖然相知很深,但最後林徽因還是嫁給了梁啟超之子、後來的著名建築學家梁思成。

陸小曼是有名的美人加才女,與徐志摩相戀時已是有夫之婦。兩人的戀情成為當時最轟動的新聞。經過許多曲折,兩人終成眷屬。徐志摩父親始終不承認陸小曼這個兒媳,而陸小曼整日沉浸在上海的社交場,她揮金如土的習性也使詩人入不敷出。

徐志摩在北平教書,而陸小曼堅持留在上海,於是徐志摩只得經常在平滬兩地奔波,“總想飛”的詩人喜歡乘飛機(當時並不普及)。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濟南號郵機從南京飛向北平,因為他答應20日要幫助林徽因籌劃一個學術講座。飛機在山東黨家山撞山炸燬。

徐志摩蒙難後,張幼儀自立、自強,繼續侍奉公婆,撫養兒子,並在上海創立時裝公司、女子銀行,開風氣之先,業務也相當發達,直到50多歲才再次結婚,得享天年。

林徽因撿拾了一塊失事飛機的碎片珍藏到去世,並提議設置“志摩獎金”鼓勵文學青年。

陸小曼終身素服,絕足社交場所,編輯出版《徐志摩全集》成為她唯一的心願,而由於種種原因,這一願望到1965年她辭世也沒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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