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老人駕駛無牌車:未成年有保護法,老人也有“保護法”


73歲老人駕駛無牌車:未成年有保護法,老人也有“保護法”

案例:4月7日10時30分許,73歲高齡的駕駛員李某騎著一輛無牌三輪摩托車,車廂內還坐著3位老人,在鄉鎮主幹道上快速行駛李某稱三輪摩托車是自己的代步工具,平時騎著在村裡轉轉,就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當日載著3位同村老人準備去鄉鎮趕集,只圖一時方便卻忘了安全。幸虧中途被執勤交警攔停、糾正,及時消除了一起潛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一、【法律普法】未成年有保護法,老人也有“保護法”嗎?

我們都知道我國法律規定:年滿16週歲以上的人犯罪都要承擔刑事責任,未成年人犯罪和老年人犯罪是一個社會問題,在司法實踐中老年人犯罪案件也是比較多的,那麼老年人犯法,可以從輕處罰嗎?


73歲老人駕駛無牌車:未成年有保護法,老人也有“保護法”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並不是所有老年人犯罪的都從輕處罰,只有已滿75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才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法律普法】老人從輕處罰的情形:

1、應當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
  •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 (3)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 (6)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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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 (4)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 (5)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 (7)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三、【法智小結】:

在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任一種或多種情況時,都可以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需要注意的是“應當”就是必須的意思,倘若犯罪嫌疑人存在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情形的,法院就必須從輕處罰。而“可以”則是由法院根據實際的案件情況,酌情對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罰,也可以不對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罰。只有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才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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