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法系:張傑被誣為盜賊案

元朝時,某某曾經任行省御史臺的屬官。在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的夏夭,他與監察御史李德甫一起到江淮行省巡察獄中囚犯。流放犯張傑等人訴冤,據他們說:張傑是宋朝末年池州駐軍的馬醫,一天半夜,張傑已經睡了,忽然有一名騎兵名叫錢勝的來敲門,哭著對張傑說:我夜間誤殺了我所飼養的馬匹,明天準備以暴病死亡的理由向上級報告,上司一定會委派你來查驗,希望你能幫我開脫,日後我當重重地報答你。當時的政策相當重視養馬,殺死一匹馬和犯殺一人的罪差不多。張傑素來膽小怕事,就具實將馬被殺的情況作了彙報,錢勝因此被判了罪。從這以後,錢勝偶爾在路上與張傑相遇,就口出怨言,聲稱要對張傑報復,不殺死張傑決不罷休。 第二年,池州歸順元朝,錢勝自稱是宋朝的官員,因降元朝而得了管軍把總的軍職,錢勝得意後便多次想加害張傑,只因張傑不是他的部下而未能得手。不久,錢勝又兼任了捕盜的職務,張傑正被作為散兵遊勇在池州西山調集運輸石頭和木材。一天,錢勝突然騎馬帶了一些部下來西山,逮捕了張傑和他的同伴二十四人。給他們戴上又重又大的木枷,拷間張傑說:前些天的一個晚上,在江岸搶劫商船的,就是你吧。你還是趕快承認了,不承認就被打死!又對張的同伴說:張傑是我的仇人,這事與你們無關,只要你們指認他是盜賊,就把你們放了,你等可不要自找苦吃。同伴們回答:我們與張傑在一起做事,半步都沒有離開過,既然張傑做了盜賊,我們也都是盜賊了。這實在是沒有的事。話還沒有說完,粗大的棍棒就打了下來,有二人當場被打死。 第二天,人犯都被解送到州衙,姓劉的州將素來信任錢勝,管理監獄的官吏張友仁也是錢勝的老相識,因此只把錢勝的話當作真的,按其意審理,別人的申訴則一概不聽。張傑等人受到鞭杖拷打,火炭燒灼,被折磨得體無完膚,就都被迫自誣認罪。州里要他們交出贓物,也只得信口胡說,然而竟然就在那裡得到了,也不知這些贓物從何而來。

中華法系:張傑被誣為盜賊案

幾天後,張友仁拿了幾張寫了字的紙條來對張傑等人說:朝廷的赦令已到達州里,你們的案件如不簽字畫押,恐怕就不在其內了,要畫了押才得釋放。張傑等人也不知究竟,為張友仁所騙,就簽了字。隨後,官府宣佈說,根據詔令,死刑減為流放邊遠地區,你們是強盜,應判流放,馬上戴上刑具押送行省。到了行省,張傑等人又向省裡的官吏哭訴冤情,說錢勝指定張傑等人為盜的那天夜裡,他們其實正在西山上祀神,並且與巫師某人以及州里的士兵某人一起喝酒到天亮,希望將幾位證人召來詢問,官府這樣做了,他們就是死了也不遺憾。但是省裡的官吏也不予理睬。張傑等人又想求見宰相,當面申訴,這就更不可能了。到今天這些人被關押在監獄中已一年有餘,二十二個人中已死去一半以上。天啊!這件案子實在冤枉,某某與李德甫在複審了此案後,證明了張傑等人所訴說的基本符合,於是就上書給御史臺,御史臺終於為此案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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