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非法轉移資金13.5億 溫州試點法院案件執行引入“會計師”

贏了官司,法院卻查不到可供執行的財產——這是多年來困擾一些打官司群眾的煩惱。而就在不久前,蒼南的訴訟人謝某卻在這種情況下拿到了266萬元法院執行款,欣喜不已:“本以為沒希望拿到錢了,沒想到對方這家勞務公司還藏有挖機和工程車各兩臺。找到這些,多虧了專業會計師的介入。”

針對一些存在疑點的執行案件,溫州法院在省內率先試點引入專業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產審計的機制,由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被執行人進行全方位財務審計,系統梳理被執行人所有銀行流水,被告花出去的每筆錢去了哪裡,發出的貨物還有哪些應收款等,尤其注重調查藏匿或轉移資產的“蛛絲馬跡”。目前,全市法院已對62個案件啟動執行審計程序,發現非法轉移資金13.5億元。

“我們現有的執行手段,主要通過房管、銀行、證券公司等查看被執行人名下有無房產、存款、股份等財產,如果被執行人把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就很難發現。”溫州中院執行庭庭長陳成榮說,專業會計師介入後,通過審計大大提高了執行率。

謝某的案子進入執行程序後,起初法官通過執行查控系統沒有發現被執行勞務公司名下有任何房產和車輛等登記信息,也找不到銀行存款。法官還特意跑到該公司,也找不到可供執行的財產。然而,謝某卻滿肚子疑問:“據我所知,對方明明與很多地方有業務往來,怎麼會什麼資產也沒有呢?”

蒼南法院隨後通過搖號指定溫州甌江會計師事務所對被執行勞務公司進行財務審計。調取銀行流水、會計賬冊等財務資料等,會計師事務所走訪調查了一段時間,才發現該勞務公司曾買過挖機和工程車各兩臺。根據調查結果,法院將勞務公司法人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偵查。迫於審計及拒執移送的巨大威懾力,最終勞務公司法人交代,工程車和挖機出租給了別的施工單位使用,並找人代為償還了266萬元執行款,雙方達成執行和解。

此外,執行審計還帶來了更強的法律震懾力。據統計,在執行環節引入專業會計師後,溫州近一半的被執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股東,在法院移送審計機構審計或審計報告出具前,就積極主動解決了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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