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設計”資質互認標準出爐!


“施工、設計”資質互認標準出爐!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有關常用問題的答疑

一、施工企業可否直接申請工程設計資質?企業業績如何認定?

答: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的施工企業可以申請相應類別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按照工程設計資質的相同申報渠道申請,按照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的相同條件進行考核。

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業績可以由涵蓋工程設計業務的工程總承包業績替代。其中,具有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直接申請相應的建築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時,企業自行完成或者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企業業績申報。

企業業績、個人業績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勘察設計資質資格電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7〔67〕號)第三條的規定,申請建築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在資質審查時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二、具有設計資質的企業能否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答: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自行完成或者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其工程業績申報。工程設計資質與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對照表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意見》附件4-1。

其中,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建築行業甲級資質、建築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的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自行完成或者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其工程業績申報。

除以上兩種情形外,工程設計企業應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意見》中首次申請的要求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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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明確規定,“施工、設計”資質可互認,這些資質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一級、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1、施工、設計資質可互認:

  • 鼓勵施工單位申請取得工程設計資質,具有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設計、施工業績申報。
  • 鼓勵設計單位申請取得施工資質,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建築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工程設計資質與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對照表:


“施工、設計”資質互認標準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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