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交警中队办理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的通告

关于在交警中队办理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落实“就近办、便捷办”措施,拓展交管业务办事途径,结合我市公安交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4月13日起在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所辖各交警中队(不含事故处理中队)办理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一般程序案件。

特此通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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