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公告

中人社监令字[2020]4号

中方县丁家乡梓刚板岩采石场(负责人:舒梓刚,身份证号码:433024196202033611 住址:怀化市鹤城区人民东路47号):

我局于2019年11月15日向你单位公告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中人社监询字[2019]15号)。要求你单位在该通知书公告期内派员携带相关资料来中方县劳动监察大队核准核实你单位拖欠张秀均等5人工资共计21090元的欠薪情况,但你单位未在公告的时间内接受询问和提供相关资料。

你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指令如下: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内足额支付张秀均等5人工资共计21090元并按本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改正完毕,并将书面改正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我局。地址:中方县玫瑰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7室,监察员: 蒲声南 张小南 电话:0745-2811163。

如果你单位拒不履行本责令改正指令,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对你公司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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