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精神,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落實疫情防控部署,助力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歡迎廣大群眾對涉及下列行為的線索積極進行舉報,現公告如下:
1.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
2.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3.疫情期間不明碼標價、明顯違反市場規律哄抬物價以及虛假髮布藥品廣告違法促銷藥品等違法行為;
4.涉及非法行醫、生產、銷售假藥及不符合標準口罩等防護用品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5.疫情期間餐飲聚集區、農貿批發市場、冷庫物流中心等區域發現的證照不全、無健康證、食材衛生不達標、健康證過期等問題,以及網絡外賣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資質過期、不全等違法情形;
6.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7.汙染飲用水源地和環境等行為;
8.其他可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上述領域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本院將及時對相關線索開展調查核實,經核查屬實的線索,視情況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舉報電話和來信舉報地址:
舉報電話:12309;0912-6212653
來信舉報地址:米脂縣人民檢察院 郵政編碼:718100
米脂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 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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