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淮上区“和顺静天府小区”工地施工现场未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被蚌埠市住建委作出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分享到: 閱讀更多 人人愛蚌埠 的文章 關鍵字: 空气污染 蚌埠 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