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互评+点评”模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这份案卷中的受处分人党员主体身份材料提取不够规范”“这份谈话笔录上缺少谈话人员签名。”这是宜章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全县案件质量集中交叉评查时在其中一张案件质量评析卡中写下的意见。

近日,该县纪委监委整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力量,抽调9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建5个案件评查小组,以“互评+点评”模式对2019年办理的案件进行集中交叉“问诊”。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们以案件评查为契机,在互相“找茬”中找差距、补短板,共同提升案件质量,真正做到学有所获。

为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制定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析活动方案》,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的原则,对照省纪委案件质量检查标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要求,对2019年度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结的205件案件进行交叉检查。根据中省案件质量标准,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制作《案件质量评析卡》,实行“一案一表”清单式评查,分门别类列出8大项问题,细化38项内容。各评查组评查人员聚焦程序、证据、定性、文书等情况,照单核查、逐项记录,在评分时详细记录所评案卷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最后对每份案卷进行量化打分,做到案件评查工作的客观、公正和严谨。据悉,共检查出350余条问题并逐一列出清单。交叉检查完成后,该县纪委县监委立即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点评分析,对有争议、疑难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交审查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进行补充和完善。“交叉评查是对我们一年案件查漏补缺的过程,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提高自身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平台。”评查人员在参加评查后说道。

同时,针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出来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谁主办,谁整改”的原则,对案件承办单位下达整改函,要求对整改函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了的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同时将结果运用于考核评价制度中,并严明责任,规定在案件交叉检查以及整改过程中,不认真、不仔细、敷衍塞责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凡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定为不合格案件的,将严格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据统计,该县自2011年实行案件质量动态监测以来案件质量优质率达97.8%。(宜章县纪委监委 廖淑湘 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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