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院制定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充分發揮檢察職能 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

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黨組立足檢察職能,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確保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市委、高檢院和市檢察院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統籌處理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關係,制定出臺了《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為全市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有效應對疫情、及時復工復產提供優質高效、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服務大局意識,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充分認識新冠肺炎疫情預防控制工作的最新形勢,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級機關的部署要求上來,在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切實統籌處理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關係,主動服務、能動司法,不斷探索完善服務保障企業高質量復工復產的新路徑、新方式,為促進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堅決依法履職盡責,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優質檢察產品


(一)嚴厲打擊涉企犯罪,保障生產經營活動

依法嚴懲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破壞企業復工復產刑事犯罪。嚴懲借防疫為名暴力阻礙企業復工復產,擾亂企業生產秩序、干涉企業正常經營、強買強要企業防護物資等犯罪案件。加強對疑難複雜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導取證,對違法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及違法取證等行為,及時予以監督糾正。


(二)強化民行法律監督,營造公正法治環境

妥善辦理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穩妥處理企業因債務糾紛、股權分配、知識產權特別是因疫情治療、隔離以及企業停工停產引發的合同爭議、勞資糾紛等民事、行政監督案件,依法監督人民法院違法或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復工企業合法財產以及錯誤採取執行措施、怠於執行等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案件。


(三)深化公益訴訟監督,確保防控工作效果

依法辦理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等侵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突出防疫物資和食品藥品類公益訴訟,積極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及不符合標準口罩等防護用品、虛假廣告的公益訴訟案件,及時對生鮮、肉類市場檢驗檢疫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檢察建議。


(四)規範處理涉疫信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疫情期間充分發揮“12309”檢察服務平臺作用,構建“信、訪、電、網”四位一體的訴求表達渠道,嚴格落實“來信來訪件件有回覆”要求,建立涉企信訪申訴案件快速辦理和綠色通道,對企業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密切跟蹤負責,進行綜合評估,優先受理、辦理和答覆,確保有訴必理、有案必查。


三、主動延伸職能觸角,不斷提升工作質效,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精準法律服務


(一)嚴把法律政策界限,注重辦案效果統一

結合分院職能特點,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從服務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大局出發,既嚴格依法辦案,又防止機械司法,避免不問效果“一刀切”。對生產防護服、口罩等重點防控物資企業的負責人、技術骨幹等人員,堅持“慎捕慎訴”,最大限度降低刑事案件對企業復工復產的不利影響。


(二)加大綜合服務力度,精準對接企業需求

依託“12309”檢察服務中心,搭建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式的檢察綜合服務平臺,為復工企業提供法律諮詢、信息查詢等高效便捷的服務。圍繞企業合同糾紛、勞務糾紛等典型性、普遍性問題,靶向服務,耐心解答,提供量身訂製化、菜單選擇式的解決建議和檢察產品,讓企業專心恢復生產、放心經營投資。


(三)完善辦案銜接機制,形成綜治保障合力

加強與公安、法院和市場監管、衛生藥監等行政執法部門的線索銜接、信息共享,加強與工商聯、企業家協會、代表性企業的工作聯繫,收集分析企業復工復產後面臨的各方面困難情況,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推動實現司法服務精準化、便捷化,在疫情防控期間努力打造我院優質高效的檢察服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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