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讨不成持拐伤人,女司机人车俱损:残疾是你嚣张的资本?

事发荆州市,女司机路口等红绿灯,一个残疾人乞讨不成,持双拐打砸,导致女司机眼部受伤,报警处理后,拘留十日以示惩处。

强讨不成持拐伤人,女司机人车俱损:残疾是你嚣张的资本?

此事中的残疾人行为情节恶劣,有暴力倾向。如果是男司机的话是否还敢如此嚣张暴力呢?可是没有如果,事实就因为受害者是女性,给了他嚣张的胆量?事实是因为自己是残疾人,必须得到同情吗?这是什么样的逻辑?强盗逻辑吧?

自己有手有脚的还能动、还能走,不思进取却好逸恶劳的张口乞讨,乞讨不成就伤人,真丢脸!残疾人怎么了?残疾人也有自尊,有尊严的吧,为何别的残疾人却自力更生呢?人家是人残心不残,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维持生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这位呢?却给这些残疾群体抹黑,简直就败类!

作为一个乞讨者,要搞清楚彼此之间的关系,要知道施主给你也是同情你,不给也是本分,也有可能不方便拿,或者没零钱,如今出门都是扫码付钱的。心态要好,要豁达。再说了,在车流中乞讨,本身就存在生命危险的安全隐患。随时亮灯就得走,万一乞讨者在亮绿灯时碰瓷呢?这个后果如何不值得思考吗?这也是一些部门不作为的结果。

强讨不成持拐伤人,女司机人车俱损:残疾是你嚣张的资本?

虽然结局以违反治安处罚拘留十天,但是十天后呢?换个路口继续乞讨伤人,又如何?这些小恶行屡治不绝,屡治屡犯又当如何?罚钱、治安拘留不足以威慑这些小恶之徒,又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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