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丨5月1日起推出“学法减分” 最多可减免6分交通违法记分

4月2日在娄星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一大队大队长杜辅中在接受记者提问时透露,从5月1日起将推行“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制度”。

根据公安部新推出的措施规定,减免记分只能是在驾驶人有累积记分,这种情况下才能够申请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受理减免记分,具体包括驾驶人: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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