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然有序的分節方式:呼蘭河集會

#教育頭條#

井然有序的分節方式:呼蘭河集會

蕭紅

作家簡介

蕭紅(1911―1942),原名張迺瑩,現代傑出小說家、散文家,1911年出生於黑龍江省呼蘭縣,幼年喪母,後為擺脫家庭而離開故鄉。蕭紅一生命運坎坷,經歷富於傳奇,她在人生最艱難時遇見了青年作家蕭軍,受其影響開始了文學創作。他們的愛情故事是現代文學史上的著名傳奇之一。東北淪陷後,蕭紅與蕭軍入關,輾轉青島、上海等地,1935年,得到魯迅作序推薦,蕭紅髮表了長篇小說《生死場》,獲得廣泛關注。1936年,蕭紅東渡日本,寫下了散文《孤獨的生活》、長篇組詩《砂粒》等作品,與此同時,她與蕭軍的關係開始惡化,最終破裂。愛情的失敗,對蕭紅產生了深重的打擊,兩人各奔東西。1940年,蕭紅與端木蕻良同抵香港,之後發表了中篇小說《馬伯樂》和長篇小說《呼蘭河傳》。香港遭日軍入侵後,蕭紅患病得不到及時救治,於1942年1月22日去世,年僅31歲。

一、跳大神

呼蘭河除了這些卑瑣平凡的實際生活之外,在精神上,也還有不少的盛舉,如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燈、野臺子戲、四月十八娘娘廟大會……

先說大神,大神是會治病的,她穿著奇怪的衣裳,那衣裳平常的人不穿;紅的,是一張裙子,那裙子一圍在她的腰上,她的人就變樣了。開初,她並不打鼓,只是一圍起那紅花裙子就哆嗦。從頭到腳,無處不哆嗦,哆嗦了一陣之後,又開始打顫。她閉著眼睛,嘴裡邊嘰咕的。每一打顫,就裝出來要倒的樣子。把四邊的人都嚇得一跳,可是她又坐住了。

大神坐的是凳子,她的對面擺著一塊牌位,牌位上貼著紅紙,寫著黑字。那牌位越舊越好,好顯得她一年之中跳神的次數不少,越跳多了就越好,她的信用就遠近皆知。她的生意就會興隆起來。那牌前,點著香,香菸慢慢地旋著。

那女大神多半在香點了一半的時候神就下來了。那神一下來,可就威風不同,好像有萬馬千軍讓她領導似的,她全身是勁,她站起來亂跳。

大神的旁邊,還有一個二神,當二神的都是男人。他並不昏亂,他是清晰如常的,他趕快把一張圓鼓交到大神的手裡,大神拿了這鼓,站起來就亂跳,先訴說那附在她身上的神靈的下山的經歷,是乘著雲,是隨著風,或者是駕霧而來,說得非常之雄壯。二神站在一邊,大神問他什麼,他回答什麼。好的二神是對答如流的,壞的二神,一不加小心說衝著了大神的一字,大神就要鬧起來的。大神一鬧起來的時候,她也沒有別的辦法,只是打著鼓,亂罵一陣,說這病人,不出今夜就必得死的,死了之後,還會遊魂不散,家族,親戚鄉里都要招災的。這時嚇得那請神的人家趕快燒香點酒,燒香點酒之後,若再不行,就得趕送上紅布來,把紅布掛在牌位上,若再不行,就得殺雞,若鬧到了殺雞這個階段,就多半不能再鬧了。因為再鬧就沒有什麼想頭了。

這雞、這布,一律都歸大神所有,跳過了神之後,她把雞拿回家去自己煮上吃了。把紅布用藍靛染了之後,做起褲子穿了。

有的大神,一上手就百般的下不來神。請神的人家就得趕快的殺雞來,若一殺慢了,等一會跳到半道就要罵的,誰家請神都是為了治病,讓大神罵,是非常不吉利的。所以對大神是非常尊敬的,又非常怕。

跳大神,大半是天黑跳起,只要一打起鼓來,就男女老幼,都往這跳神的人家跑,若是夏天,就屋裡屋外都擠滿了人。還有些女人,拉著孩子,抱著孩子,哭天叫地地從牆頭上跳過來,跳過來看跳神的。

跳到半夜時分,要送神歸山了,那時候,那鼓打得分外地響,大神也唱得分外地好聽,鄰居左右,十家二十家的人家都聽得到,使人聽了起著一種悲涼的情緒,二神嘴裡唱:

“大仙家回山了,要慢慢地走,要慢慢地行。”

大神說:

“我的二仙家,青龍山,白虎山……夜行三千里,乘著風兒不算難……”

這唱著的詞調,混合著鼓聲,從幾十丈遠的地方傳來,實在是冷森森的,越聽就越悲涼。聽了這種鼓聲,往往終夜而不能眠的人也有。

請神的人家為了治病,可不知那家的病人好了沒有?卻使鄰居街坊感慨興嘆,終夜而不能已的也常常有。

滿天星光,滿屋月亮,人生何如,為什麼這麼悲涼。

過了十天半月的,又是跳神的鼓,咚咚的響。於是人們又都招了慌,爬牆的爬牆,登門的登門,看看這一家的大神,顯的是什麼本領,穿的是什麼衣裳。聽聽她唱的是什麼腔調,看看她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跳到了夜靜時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個個都打得漂亮。

若趕上一個下雨的夜,就特別淒涼,寡婦可以落淚,鰥夫就要起來彷徨。

那鼓聲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個迷路的人在夜裡訴說著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著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愛的母親送著她的兒子遠行,又好像是生離死別,萬分的難捨。

人生為了什麼,才有這樣淒涼的夜。

似乎下回再有打鼓的連聽也不要聽了。其實不然,鼓一響就又是上牆頭的上牆頭,側著耳朵聽的側著耳朵在聽,比西洋人赴音樂會更熱心。

二、放河燈

七月十五盂蘭會,呼蘭河上放河燈了。

河燈有白菜燈、西瓜燈,還有蓮花燈。

和尚、道士吹著笙、管、笛、簫,穿著拼金大紅緞子的褊[4]衫,在河沿上打起場子來在做道場。那樂器的聲音離開河沿二里路就聽到了。

一到了黃昏,天還沒有完全黑下來,奔著去看河燈的人就絡繹不絕了。小街大巷,那怕終年不出門的人,也要隨著人群奔到河沿去。先到了河沿的就蹲在那裡。沿著河岸蹲滿了人,可是從大街小巷往外出發的人仍是不絕,瞎子、瘸子都來看河燈,(這裡說錯了,唯獨瞎子是不來看河燈的)把街道跑得冒了煙了。

姑娘、媳婦,三個一群,兩個一夥,一出了大門,不用問到哪裡去。就都是看河燈去。

黃昏時候的七月,火燒雲剛剛落下去,街道上發著顯微的白光,嘁嘁喳喳,把往日的寂靜都衝散了,個個街道都活了起來,好像這城裡發生了大火,人們都趕去救火的樣子。非常忙迫,踢踢踏踏地向前跑。

先跑到了河沿的就蹲在那裡,後跑到的,也就擠上去蹲在那裡。

大家一齊等候著,等候著月亮高起來,河燈就要從水上放下來了。

七月十五日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脫生,纏綿在地獄裡邊是非常苦的,想脫生,又找不著路。這一天若是每個鬼託著一個河燈,就可得以脫生。大概從陰間到陽間的這一條路,非常之黑,若沒有燈是看不見路的。所以放河燈這件事情是件善舉。可見活著的正人君子們,對著那些已死的冤魂怨鬼還沒有忘記。

但是這其間也有一個矛盾,就是七月十五這夜生的孩子,怕是都不大好,多半都是野鬼託著個蓮花燈投生而來的。這個孩子長大了將不被父母所喜歡,長到結婚的年齡,男女兩家必要先對過生日時辰,才能夠結親。若是女家生在七月十五,這女子就很難出嫁,必須改了生日,欺騙男家,若是男家七月十五的生日,也不大好,不過若是財產豐富的,也就沒有多大關係,嫁是可以嫁過去的,雖然就是一個惡鬼,有了錢大概怕也不怎樣惡了。但在女子這方面可就萬萬不可,絕對的不可以,若是有錢的寡婦的獨養女,又當別論,因為娶了這姑娘可以有一份財產在那裡晃來晃去,就是娶了而帶不過財產來,先說那一份妝奩也是少不了的。假說女子就是一個惡鬼的化身,但那也不要緊。

平常的人說:“有錢能使鬼推磨。”似乎人們相信鬼是假的,有點不十分真。

但是當河燈一放下來的時候,和尚為著慶祝鬼們更生,打著鼓,丁當的響;念著經,好像緊急符咒似的,表示著,這一工夫可是千金一刻,且莫匆匆地讓過,諸位男鬼女鬼,趕快託著燈去投生吧。

唸完了經,就吹笙管笛簫,那聲音實在好聽,遠近皆聞。

同時那河燈從上流擁擁擠擠,往下浮來了。浮得很慢,又鎮靜,又穩當,絕對的看不出來水裡邊會有鬼們來捉了它們去。

這燈一下來的時候,金忽忽的,亮通通的,又加上有千萬人的觀眾,這舉動實在是不小的。河燈之多,有數不過來的數目,大概是幾千百隻。兩岸上的孩子們,拍手叫絕,跳腳歡迎。大人則都看出了神了,一聲不響,陶醉在燈光河色之中。燈光照得河水幽幽地發亮。水上跳躍著天空的月亮。真是人生何世,會有這樣好的景況。

一直鬧到月亮來到了中天,大卯星,二卯星,三卯星都出齊了的時候,才算漸漸地從繁華的景況,走向了冷靜的路去。

河燈從幾里路長的上流,流了很久很久才流過來了。再流了很久很久才流過去了。在這過程中,有的流到半路就滅了。有的被衝到了岸邊,在岸邊生了野草的地方就被掛住了。還有每當河燈一流到了下流,就有些孩子拿著竿子去抓它,有些漁船也順手取了一兩隻。到後來河燈越來越稀疏了。

到往下流去,就顯出荒涼孤寂的樣子來了。因為越流越少了。

流到極遠處去的,似乎那裡的河水也發了黑。而且是流著流著地就少了一個。

河燈從上流過來的時候,雖然路上也有許多落伍的,也有許多淹滅了的,但始終沒有覺得河燈是被鬼們託著走了的感覺。

可是當這河燈,從上流的遠處流來,人們是滿心歡喜的,等流過了自己,也還沒有什麼,唯獨到了最後,那河燈流到了極遠的下流去的時候,使看河燈的人們,內心裡無由地來了空虛。

“那河燈,到底是要漂到哪裡去呢?”

多半的人們,看到了這樣的景況,就抬起身來離開了河沿回家去了。

於是不但河裡冷落,岸上也冷落了起來。

這時再往遠處的下流看去,看著,看著,那燈就滅了一個。再看著看著,又滅了一個,還有兩個一塊滅的。於是就真像被鬼一個一個地託著走了。

打過了三更,河沿上一個人也沒有了,河裡邊一個燈也沒有了。

河水是寂靜如常的,小風把河水皺著極細的波浪。月光在河水上邊並不像在海水上邊閃著一片一片的金光,而是月亮落到河底裡去了。似乎那漁船上的人,伸手可以把月亮拿到船上來似的。

河的南岸,盡是柳條叢,河的北岸就是呼蘭河城。

那看河燈回去的人們,也許都睡著了。不過月亮還是在河上照著。

三、野臺子戲

野臺子戲也是在河邊上唱的。也是秋天,比方這一年秋收好,就要唱一臺子戲,感謝天地。若是夏天大旱,人們戴起柳條圈來求雨,在街上幾十人,跑了幾天,唱著,打著鼓。求雨的人不準穿鞋,龍王爺可憐他們在太陽下邊把腳燙得很痛,就因此下了雨了。一下了雨,到秋天就得唱戲的,因為求雨的時候許下了願。許願就得還願,若是還願的戲就更非唱不可了。

一唱就是三天。

在河岸的沙灘上搭起了臺子來。這臺子是用杆子綁起來的,上邊搭上了蓆棚,下了一點小雨也不要緊,太陽則完全可以遮住的。

戲臺搭好了之後,兩邊就搭看臺。看臺還有樓座。坐在那樓座上是很好的,又風涼,又可以遠眺。不過,樓座是不大容易坐得到的,除非當地的官、紳,別人是不大坐得到的。既不賣票,哪怕你就有錢,也沒有辦法。

只搭戲臺,就搭三五天。

臺子的架一豎起來,城裡人就說:

“戲臺豎起架子來了。”

一上了棚,人就說:

“戲臺上棚了。”

戲臺搭完了就搭看臺,看臺是順著戲臺的左邊搭一排,右邊搭一排,所以是兩排平行而相對的。一搭要搭出十幾丈遠去。

眼看臺子就要搭好了,這時候,接親戚的接親戚,喚朋友的喚朋友。

比方嫁了的女兒,回來住孃家,臨走(回婆家)的時候,做母親的送到大門外,擺著手還說:

“秋天唱戲的時候,再接你來看戲。”

坐著女兒的車子遠了,母親含著眼淚還說:

“看戲的時候接你回來。”

所以一到了唱戲的時候,可並不是簡單地看戲,而是接姑娘喚女婿,熱鬧得很。

東家的女兒長大了,西家的男孩子也該成親了,說媒的這個時候,就走上門來。約定兩家的父母在戲臺底下,第一天或是第二天,彼此相看。也有隻通知男家而不通知女家的,這叫做“偷看”,這樣的看法,成與不成,沒有關係,比較的自由,反正那家的姑娘也不知道。

所以看戲去的姑娘,個個都打扮得漂亮。都穿了新衣裳,擦了胭脂塗了粉,劉海剪得並排齊。頭辮梳得一絲不亂,紮了紅辮根,綠辮梢。也有紮了水紅的,也有紮了蛋青的。走起路來像客人,吃起瓜子來,頭不歪眼不斜的,溫文爾雅,都變成了大家閨秀。有的著蛋青色布長衫,有的穿了藕荷色的,有的銀灰的。有的還把衣服的邊上壓了條,有的蛋青色的衣裳壓了黑條,有的水紅洋紗的衣裳壓了藍條,腳上穿了藍緞鞋,或是黑緞繡花鞋。

鞋上有的繡著蝴蝶,有的繡著蜻蜓,有的繡著蓮花,繡著牡丹的,各樣的都有。

手裡邊拿著花手巾。耳朵上戴了長鉗子,土名叫做“帶穗鉗子”。這帶穗鉗子有兩種,一種是金的、翠的;一種是銅的、琉璃的。有錢一點的戴金的,少微差一點的戴琉璃的。反正都很好看,在耳朵上搖來晃去。黃忽忽,綠森森的。再加上滿臉矜持的微笑,真不知這都是誰家的閨秀。

那些已嫁的婦女,也是照樣地打扮起來,在戲臺下邊,東鄰西舍的姊妹們相遇了,好互相的品評。

誰的模樣俊,誰的鬢角黑。誰的手鐲是福泰銀樓的新花樣,誰的壓頭簪又小巧又玲瓏。誰的一雙絳紫緞鞋,真是繡得漂亮。

老太太雖然不穿什麼帶顏色的衣裳,但也個個整齊,人人利落,手拿長煙袋,頭上撇著大扁方。慈祥,溫靜。

戲還沒有開臺,呼蘭河城就熱鬧不得了了,接姑娘的,喚女婿的,有一個很好的童謠:

“拉大鋸,扯大鋸,老爺(外公)門口唱大戲。接姑娘,喚女婿,小外孫也要去。……”

於是乎不但小外甥,三姨二姑也都聚在了一起。

每家如此,殺雞買酒,笑語迎門,彼此談著家常,說著趣事,每夜必到三更,燈油不知浪費了多少。

某村某村,婆婆虐待媳婦。哪家哪家的公公喝了酒就耍酒瘋。又是誰家的姑娘出嫁了剛過一年就生了一對雙生。又是誰的兒子十三歲就定了一家十八歲的姑娘做妻子。

燭火燈光之下,一談談個半夜,真是非常的溫暖而親切。

一家若有幾個女兒,這幾個女兒都出嫁了,親姊妹,兩三年不能相遇的也有。平常是一個住東,一個住西。不是隔水的就是離山,而且每人有一大群孩子,也各自有自己的家務,若想彼此過訪,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若是做母親的同時把幾個女兒都接來了,那她們的相遇,真彷彿已經隔了三十年了。相見之下,真是不知從何說起,羞羞慚慚,欲言又止,剛一開口又覺得不好意思,過了一刻工夫,耳臉都發起燒來,於是相對無語,心中又喜又悲。過了一袋煙的工夫,等那往上衝的血流落了下去,彼此都逃出了那種昏昏恍恍的境界,這才來找幾句不相干的話來開頭;或是——

“你多咱來的?”

或是:

“孩子們都帶來了?”

關於別離了幾年的事情,連一個字也不敢提。

從表面上看來,她們並不是像姊妹,絲毫沒有親熱的表現。面面相對的,不知道她們兩個人是什麼關係,似乎連認識也不認識,似乎從前她們兩個並沒有見過,而今天是第一次的相見,所以異常的冷落。

但是這只是外表,她們的心裡,就早已溝通著了。甚至於在十天或半月之前,她們的心裡就早已開始很遠地牽動起來,那就是當著她們彼此都接到了母親的信的時候。

那信上寫著迎接她們姊妹回來看戲的。

從那時候起,她們就把要送給姐姐或妹妹的禮物規定好了。

一雙黑大絨的雲子卷,是親手做的。或者就在她們的本城和本鄉里,有一個出名的染缸房,那染缸房會染出來很好的麻花布來。於是送了兩匹白布去,囑咐他好好地加細地染著。一匹是白地染藍花,一匹是藍地染白花。藍地的染的是劉海戲金蟾,白地的染的是蝴蝶鬧蓮花。

一匹送給大姐姐,一匹送給三妹妹。

現在這東西,就都帶在箱子裡邊。等過了一天二日的,尋個夜深人靜的時候,輕輕地從自己的箱底把這等東西取出來,擺在姐姐的面前,說:

“這麻花布被面,你帶回去吧!”

只說了這麼一句,看樣子並不像是送禮物,並不像今人似的,送一點禮物很怕鄰居左右看不見,是大嚷大吵著的,說這東西是從什麼山上,或是什麼海里得來的,那怕是小河溝子的出品,也必要連那小河溝子的身份也提高,說河溝子是怎樣地不凡,是怎樣地與眾不同,可不同別的河溝子。

這等鄉下人,糊里糊塗的,要表現的,無法表現,什麼也說不出來,只能把東西遞過去就算了事。

至於那受了東西的,也是不會說什麼,連聲道謝也不說,就收下了。也有的稍微推辭了一下,也就收下了。

“留著你自己用吧!”

當然那送禮物的是加以拒絕。一拒絕,也就收下了。

每個回孃家看戲的姑娘,都零零碎碎的帶來一大批東西。送父母的,送兄嫂的,送侄女的,送三親六故的。帶了東西最多的,是凡見了長輩或晚輩都多少有點東西拿得出來,那就是誰的人情最周到。

這一類的事情,等野臺子唱完,拆了臺子的時候,家家戶戶才慢慢的傳誦。

每個從孃家回婆家的姑娘,也都帶著很豐富的東西,這些都是人家送給她的禮品。東西豐富得很,不但有用的,也有吃的,母親親手裝的鹹肉,姐姐親手曬的乾魚,哥哥上山打獵打了一隻雁來醃上,至今還有一隻雁大腿,這個也給看戲小姑娘帶回去,帶回去給公公去喝酒吧。

於是烏三八四的,離走的前一天晚上,真是忙了個不休,就要分散的姊妹們連說個話兒的工夫都沒有了。大包小包一大堆。

再說在這看戲的時間,除了看親戚,會朋友,還成了許多好事,那就是誰家的女兒和誰家公子訂婚了,說是明年二月,或是三月就要娶親。訂婚酒,已經吃過了,眼前就要過“小禮”的,所謂“小禮”就是在法律上的訂婚形式,一經過了這番手續,東家的女兒,終歸就要成了西家的媳婦了。

也有男女兩家都是外鄉趕來看戲的,男家的公子也並不在,女家的小姐也並不在。只是兩家的雙親有媒人從中溝通著,就把親事給定了。也有的喝酒作樂的隨便的把自己的女兒許給了人家。也有的男女兩家的公子、小姐都還沒有生出來,就給定下親了。這叫做“指腹為親”。這指腹為親的,多半都是相當有點資財的人家才有這樣的事。

兩家都很有錢,一家是本地的燒鍋掌櫃的,一家是白旗屯的大窩堡,兩家是一家種高粱,是一家壓燒酒。壓燒酒的需要高粱,種高粱的需要燒鍋買他的高粱,燒鍋非高粱不可,高粱非燒鍋不行。恰巧又趕上這兩家的婦人,都要將近生產,所以就“指腹為親”了。

無管是誰家生了男孩子,誰家生了女孩子,只要是一男一女就規定他們是夫婦。假若兩家都生了男孩,都就不能勉強規定了。兩家都生了女孩也是不能夠規定的。

但是這指腹為親,好處不太多,壞處是很多的。半路上當中的一家窮了,不開燒鍋了,或者沒有窩堡了,其餘的一家,就不願意娶他家的媳婦,或是把女兒嫁給一家窮人。假若女家窮了,那還好辦,若實在不娶,他也沒有什麼辦法。若是男家窮了,男家就一定要娶,若一定不讓娶,那姑娘的名譽就很壞,說她把誰家誰給“妨”窮了,又不嫁了。“妨”字在迷信上說就是因為她命硬,因為她某家某家窮了。以後她的婆家就不大容易找人家,會給她起一個名叫做“望門方”。無法,只得嫁過去,嫁過去之後,妯娌之間又要說她嫌貧愛富,百般地侮辱她。丈夫因此也不喜歡她了,公公婆婆也虐待她,她一個年輕的未出過家門的女子,受不住這許多攻擊,回到孃家去,孃家也無甚辦法,就是那當年指腹為親的母親說:

“這都是你的命(命運),你好好地耐著吧!”

年青的女子,莫名其妙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有這樣的命,於是往往演出悲劇來,跳井的跳井,上吊的上吊。

古語說,“女子上不了戰場。”

其實不對的,這井多麼深,平白地你問一個男子,問他這井敢跳不敢跳,怕他也不敢的。而一個年青的女子竟敢了,上戰場不一定死,也許回來鬧個一官半職的。可是跳井就很難不死,一跳就多半跳死了。

那麼節婦坊上為什麼沒寫著讚美女子跳井跳得勇敢的讚詞?那是修節婦坊的人故意給刪去的。因為修節婦坊的,多半是男人。他家裡也有一個女人。他怕是寫上了,將來他打他女人的時候,他的女人也去跳井。女人也跳下井,留下來一大群孩子可怎麼辦?於是一律不寫。只寫,溫文爾雅,孝順公婆……

大戲還沒有開臺,就來了這許多事情。等大戲一開了臺,那戲臺下邊,真是人山人海,擁擠不堪。搭戲臺的人,也真是會搭,正選了一塊平平坦坦的大沙灘,又光滑又幹淨,使人就是倒在上邊,也不會把衣裳沾一絲兒的土星。這沙灘有半里路長。

人們笑語連天,哪裡是在看戲,鬧得比鑼鼓好像更響,那戲臺上出來一個穿紅的,進去一個穿綠的,只看見搖搖擺擺地走出走進,別的什麼也不知道了,不用說唱得好不好,就連聽也聽不到。離著近的還看得見不掛鬍子的戲子在張嘴,離得遠的就連戲臺那個穿紅衣裳的究竟是一個坤角,還是一個男角也都不大看得清楚。簡直是還不如看木偶戲。

但是若有一個唱木偶戲的這時候來在臺下,唱起來,問他們看不看,那他們一定不看的,哪怕就連戲臺子的邊也看不見了,哪怕是站在二里路之外,他們也不看那木偶戲的。因為在大戲臺底下,哪怕就是睡了一覺回去,也總算是從大戲臺子底下回來的,而不是從什麼別的地方回來的。

一年沒有什麼別的好看,就這一場大戲還能夠輕易地放過嗎?所以無論看不看,戲臺底下是不能不來。

所以一些鄉下的人也都來了,趕著幾套馬的大車,趕著老牛車,趕著花輪子,趕著小車子,小車子上邊駕著大騾子。總之家裡有什麼車就駕了什麼車來。也有的似乎他們家裡並不養馬,也不養別的牲口,就只用了一匹小毛驢,拉著一個花輪子也就來了。

來了之後,這些車馬,就一齊停在沙灘上,馬匹在草包上吃著草,騾子到河裡去喝水。車子上都搭蓆棚,好像小看臺似的,排列在戲臺的遠處。那車子帶來了他們的全家,從祖母到孫子媳,老少三輩,他們離著戲臺二三十丈遠,聽是什麼也聽不見的,看也很難看到什麼,也不過是五紅大綠的,在戲臺上跑著圈子,頭上戴著奇怪的帽子,身上穿著奇怪的衣裳。誰知道那些人都是幹什麼的,有的看了三天大戲子臺,而連一場的戲名字也都叫不出來。回到鄉下去,他也跟著人家說長道短的,偶爾人家問了他說的是哪出戏,他竟瞪了眼睛,說不出來了。

至於一些孩子們在戲臺底下,就更什麼也不知道了,只記住一個大鬍子,一個花臉的,誰知道那些都是在做什麼,比比劃劃,刀槍棍棒的亂鬧一陣。

反正戲臺底下有些賣涼粉的,有些賣糖球的,隨便吃去好了。什麼粘糕,油炸饅頭,豆腐腦都有,這些東西吃了又不飽,吃了這樣再去吃那樣。賣西瓜的,賣香瓜的,戲臺底下都有,招得蒼蠅一大堆,嗡嗡地飛。

戲臺下敲鑼打鼓震天地響。

那唱戲的人,也似乎怕遠處的人聽不見,也在拼命地喊,喊破了喉嚨也壓不住臺的,那在臺下的早已忘記了是在看戲。都在那裡說長道短。男男女女的談起家常來。還有些個遠親,平常一年也看不到,今天在這裡看到了,哪能不打招呼。所以三姨二嬸子的,就在人多的地方大叫起來,假若是在看臺的涼棚裡坐著,忽然有一個老太太站了起來,大叫著說:

“他二舅母,你可多咱來的?”

於是那一方也就應聲而起。原來坐在看臺的樓座上的,離著戲臺比較近,聽唱是聽得到的,所以那看臺上比較安靜。姑娘媳婦都吃著瓜子,喝著茶。

對這大嚷大叫的人,別人雖然討厭,但也不敢去禁止,你若讓她小一點聲講話,她會罵了出來:

“這野臺子戲,也不是你家的,你願聽戲,你請一臺子到你家裡去唱……”

另外的一個也說:

“喲喲,我沒見過,看起戲來,都六親不認了,說個話兒也不讓……”

這還是比較好的,還有更不客氣的,一開口就說:

“小養漢老婆……你奶奶,一輩子家裡外頭靡受過誰的大聲小氣,今天來到戲臺底下受你的管教來啦,你孃的……”

被罵的人若是不搭言,過一會也就了事了,若一搭言,自然也沒有好聽的。於是兩邊就打了起來啦,西瓜皮之類就飛了過去。

這一來在戲臺下看戲的,不料自己竟演起戲來,於是人們一窩蜂似的,都聚在這個真打真罵的活戲的方面來了。也有一些流氓混子之類,故意地叫著好,惹得全場的人哄哄大笑。假若打仗的還是個年青的女子,那些討厭的流氓們還會說著各樣的俏皮話,使她火上加油越罵就越兇猛。

自然那老太太無理,她一開口就罵了人。但是一鬧到後來,誰是誰非也就看不出來了。

幸而戲臺上的戲子總算沉著,不為所動,還在那裡阿拉阿拉地唱。過了一個時候,那打得熱鬧的也究竟平靜了。

…… ……

也有的在戲臺下邊,不聽父母之命,不聽媒妁之言,自己就結了終生不解之緣。這多半是表哥表妹等等,稍有點出身來歷的公子小姐的行為。他們一言為定,終生合好。間或也有被父母所阻攔,生出來許多波折。但那波折都是非常美麗的,使人一講起來,真是比看《紅樓夢》更有趣味。來年再唱大戲的時候,姊妹們一講起這佳話來,真是增添了不少的回想……

趕著車進城來看戲的鄉下人,他們就在河邊沙灘上,紮了營了。夜裡大戲散了,人們都回家了,只有這等連車帶馬的,他們就在沙灘上過夜。好像出征的軍人似的,露天為營。有的住了一夜,第二夜就回去了。有的住了三夜,一直到大戲唱完,才趕著車子回鄉。不用說這沙灘上是很雄壯的,夜裡,他們每家燃了火,煮茶的煮茶,談天的談天,但終歸是人數太少,也不過二三十輛車子。所燃起來的火,也不會火光沖天,所以多少有一些淒涼之感。夜深了,住在河邊上,被河水吸著又特別的涼,人家睡起覺來都覺得冷森森的。尤其是車伕馬信之類,他們不能夠睡覺,怕是有土匪來搶劫他們馬匹,所以就坐以待旦。

於是在紙燈籠下邊,三個兩個的賭錢。賭到天色發白了,該牽著馬到河邊去飲水去了。在河上,遇到了捉蟹的蟹船。蟹船上的老頭說:

“昨天的《打漁殺家》唱得不錯,聽說今天有《汾河灣》。”

那牽著牲口飲水的人,是一點大戲常識也沒有的。他只聽到牲口喝水的聲音呵呵的,其他的則不知所答了。

井然有序的分節方式

寫記憶中的故鄉,對於中小學生來說,還是一件較為“遙遠”的事情。雖然也不排除一些小朋友早早地就炮製“回憶”了,但很多時候,少年時期的記憶經驗,要到成年之後才會更加清晰。那個時候,寫作有了心得的作家,會更能理清記憶中的線索,剪去一些枝枝蔓蔓的事件,把文字集中在更為有趣的,更能牽動人心的細節中去。

一部長篇作品,在內文中分章,然後在章裡再分節,會顯得更清晰,更有條理,並且各個事件的編排都會秩序井然,紋絲不亂。這樣的分章節方法,在傳統的章回小說裡也有,是梳理自己記憶、經驗和思考的很好方法。我們寫其他類型的文章,也可以試試分章節,分類別。

這裡,我們選擇了蕭紅記憶中最深刻的三個帶有濃重東北民俗氣息的事件:跳大神、放河燈、野臺子戲。

“跳大神”是一種東北流行的薩滿舞,通常認為能治病和占卜。“跳大神”需要主跳的“一神”和配合的“二神”來一起完成。“一神”在急速旋轉之後,大仙或鬼神“附體”,會說一些俗人聽起來感到奇怪的話,“二神”則對這些凡夫俗子們聽不懂的話加以解釋,就像是擔當神仙鬼那些“非人”與凡人之間的翻譯。

“大神”這一節,對大神“哆嗦”的描寫極其生動,簡直活靈活現。細節表現非常重要,而運用生動語言來表現細節,則讓人過目不忘。因此,我們在寫作中,要注意學會合理地運用細節。

“大神”與“二神”的對話,則推進了這個“跳大神”節目的荒謬性——有些“跳大神”者的目的,不過是把雞拿回家燉了吃,紅布拿回家用藍靛染了做褲子穿。

同學們在需要描寫某些節目時,也可以學著這樣用細節表現。

農曆七月十五中元節,俗稱鬼節,又稱盂蘭會,是佛教信奉者追念在天先祖的一個節日。同學們念字要看仔細,別把“盂(yú)蘭”看作“孟(mèng)蘭”,我過去就犯過這種錯誤。這個節日,放河燈是最為令人激動的一個傳統。河燈裡點著蠟燭,順流而下,象徵著往生,而男鬼女鬼們因此得以超度,再次投胎為人。這也是一種良好的願望。但蕭紅在這裡想到了一個“矛盾”,即這一天出生的孩子,就會被人嫌棄了,因為是惡鬼投胎的。不過,“有錢能使鬼推磨”,男方女方,只要有錢,人們就不太計較是什麼時候出生的了。這裡,在貌似平和沖淡的語氣中,顯示著對當時男女不平等的深刻批判,同時,對那種看錢不看情感的惡俗婚姻,也有極大的諷刺。這種敘事中帶著態度的方式,值得我們好好學習。很多人在寫文章時,過多筆墨用在空泛議論上,反而缺乏說服力。

蕭紅並不是特別在意描寫僧人的超度唸經,或人們追薦先祖,她看到的是小孩子在河邊看幾千盞河燈順河而下的壯觀景象。孩子們追著河燈跑,看著河燈遠去。其中的熱鬧,蘊含著惆悵。寫河燈流淌而下,河邊人們興奮地觀看,但最後都歸於平淡和惆悵,情景描寫和心態的描述,也是非常生動的。

“野臺子戲”是一年中的聚會盛典,在這一節裡作者充分地舒展,用細膩畢現的文字,詳細地寫從搭臺子開始的呼蘭人種種生活情態:人們不僅僅是看戲,更多的是把這看戲的活動,運用而成為盛大的交際場,一年未見的三姑六姨在這裡碰頭,驚喜!母親春天嫁女,約好秋天接回孃家看戲,少不了一番叮嚀。有人趁這個機會指腹為親,有年輕男女因看戲接觸而生情私奔的,還有在戲臺下面爭吵廝打起來的……一些鄉下人祖孫三代趕著牛車來看戲,隔著二三十丈遠,什麼也看不清,什麼都聽不見,三天三夜看大戲,到頭來不知道究竟看了什麼戲,回到村裡說不出一點道道的也有。

從“看戲”這個核心出發,寫之前之後的種種不同反應,變化,是這一節的主要表現形式。從寫作技巧上說,緊扣著一個主題,再展開寫,則不容易寫散架,寫亂麻。從寫作技巧的角度來看,蕭紅寫記憶中的故鄉,首先從印象最深刻的地方著手,這樣的真情實感,寫起來很生動。

寫作體現一名作家對錶現對象的理解,因此把這種理解分為不同的小主題,分門別類地加以敘事,這樣就會條理清晰,讓讀者在閱讀時可以很清晰地跟著作家的敘事走。《呼蘭河傳》第二章是寫故鄉的風土人情的,主要是以“跳大神”“放河燈”“野臺子戲”和“娘娘廟大會”這幾個不同的側面來表現的。每一節都表現一個不同的主題,這樣合起來,就形成了一個相對豐富的呼蘭河生活圖景。我們看下來,春天四月十八的“娘娘廟大會”,夏天七月十五的“放河燈”,秋天的一年勞作結束之後的“野臺子戲”,再加上帶著娛樂求醫雙重性質的“跳大神”以及本文提到但沒有展開些的“唱秧歌”,這樣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民間活動,這些活動,與大人有關,與節慶有關,與民俗有關,與小孩子也有關。如此一來,就豐富而立體地呈現了東北小城呼蘭的生活情態,文化民俗。

所以,寫作類似的題材,不妨如蕭紅這樣,一開始就擺明了要寫的幾項內容,然後分小節詳細展開來寫。這樣,寫作時思路清楚,讀者閱讀時,也很明確。

如果是處在寫應試作文的模式中,只有四十分鐘,我們就要學會控制時間、內容和字數。這時,最好的方法,是花一分鐘想一想自己要寫什麼,花兩分鐘做一個簡明大綱,例如分四節,每節寫什麼,都用幾個字寫明。然後花三十分鐘寫出來,留出五分鐘檢查錯別字,修改不通順的句子。這樣寫作文,雖然未必滿分,但基本能保證在良好以上,發揮好點甚至會得優秀。

問題

表達具體的生活場景,我們要學會分章節、用不同場景來表達。那麼,你寫“春遊”這類普通題材,能運用分節方式嗎?

延伸閱讀

蕭紅的長篇小說《呼蘭河傳》。

作家簡介

蔣廷黻[7](1895―1965),湖南瀏陽人,中國著名歷史學家、外交家,臺灣“中央研究院”院士;1911年赴美求學,獲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1923年回國任南開大學第一任歷史系主任,1925調入清華大學任歷史系主任,1935年任國民政府行政院政務處長,1945年任中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1961年任臺灣“駐美大使”兼“駐聯合國代表”,被譽為“最知外交的人”。1965年10月9日在紐約去世,享年70歲。蔣廷黻著作不多,但他撰寫的《中國近代史》資料紮實、分析深刻,是影響深遠的歷史學名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