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醉酒夜间驾车撞货车 不系安全带乘客致死亡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2019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曝光一起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时刻做到安全、守法驾驶,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案例警示

【案例警示】醉酒夜间驾车撞货车 不系安全带乘客致死亡

【案例警示】醉酒夜间驾车撞货车 不系安全带乘客致死亡

【案例警示】醉酒夜间驾车撞货车 不系安全带乘客致死亡

2019年08月18日凌晨02时55分许,肖某驾驶赣E36***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载乘员聂某根等3人)沿207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207省道125KM+600m万年县立新村路段,夜间行驶未确保安全,车辆右前端碰撞到由罗某驾驶停放在路边的赣L32***号中型自卸货车左后角,两车发生剧烈碰撞,造成后排座乘员聂某根从车窗甩出摔在路面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1、肖某夜间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是造成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

2、罗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路行驶,停在路边其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事故教训

1、现场询问时,民警发现驾驶人肖某有酒驾嫌疑,随即带其到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机构检测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143.84mg/100ml,属醉酒驾驶。

2、罗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后车厢没有反光标识,夜间视线不良,是引起夜间追尾事故的原因,也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杀手”。

3、乘员聂某根(死者)乘车时未系安全带,且大量饮酒,头部伸出车外呕吐,车辆碰撞后造成身体从车窗重重甩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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