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奉陰違新典型:千億資產誰來管?三位“嫩總”委屈了?

總資產1270億的西安高新控股公司,新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是位1984年生的年輕人,之前僅有人才市場工作經驗。兩位董事都是90後,一位1993年生,兩年前畢業於西安建築科技大學華清學院(三本院校),入職僅半年;另一位1995年生,一年前畢業於陝西師範大學。以上三位,都是女生。

陽奉陰違新典型:千億資產誰來管?三位“嫩總”委屈了?

中國是接受神童的,比如,“官二代”甘羅12歲當了秦國上卿,傳為佳話,但那是憑外交功勞得到的。如今,西安一下出現三個“神童”,掌控千億資產的國企,業績在哪?

德不配位,必有災殃。我在前天轉發了這條消息後,有朋友私信我說:輿論對三個年輕女生鋪天蓋地的謾罵和批評,不公平:

西安高新控股是西安高新區管委會下屬企業,原來董事長、董事、總經理都由領導或有編制的人擔任。這種企業很多。去年西安出臺了政策,公職人員不得在企業擔任職務,於是領導不得不退出,挑一些編制外的人來擔任董事長、董事、總經理。挑的一般都是辦公室內勤、秘書等直接服務於領導的人,以“相對可靠”為標準。公章由機要室保管,任何決議都要上會討論。一些國企,甚至是臨時工擔任了董事長,因為只有臨時工沒有編制。這些董事長、董事顯然做不了任何決定,為什麼要捱罵?

隨後,西安市財政局公告表示:這是“按照事業單位員工不得在企業兼職的要求,分步對原董事、監事等公司管理人員進行了臨時調整。未發現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的社會關係。”

陽奉陰違新典型:千億資產誰來管?三位“嫩總”委屈了?

這個聲明,本意是安撫眾心——這千億資產的管理沒問題,但卻透著一股傲慢氣,分為三種傲慢:

首先是對規則傲慢。

2013年,中組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第一條就是:“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

市場的歸市場,黨政歸黨政,不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否則,一方面會導致腐敗,另一方面,其他企業沒法玩。所以,《意見》同時還

規定:“按規定經批准到企業任職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及時將行政、工資等關係轉入企業,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係轉回黨政機關辦理退(離)休;在企業辦理退(離)休手續後,也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係轉回黨政機關。”

上級的意思很簡單:一個人啊,不能什麼好處都得,什麼坑都佔了

。一個人把路都走了,讓別人無路可走,這會玩不下去的。

面對從北京到西安的規定,西安高新控股公司陽奉陰違。表面沒有兼職了,但又故意把一些管理能力明顯不匹配的人擺到董事長、總經理位置上,實際上還是由原來兼職的領導幹部控制。

這樣一來,從北京到西安的規定,不就都變成一紙空文了嗎?這樣浪費紙張,森林知道嗎?

而且,這個聲明還說,這次是“臨時調整”,這是不是意味著,上級的規定也就臨時執行下,過段時間便人亡政息呢?如果這樣,這個“陽奉”也有奉得很勉強。

其次是對員工的傲慢。

前面我們說,德不配位,必有災殃。把這三個明顯不合適的人放在千億資產國企的董事長、董事位置上,相當於把這三個女生架在火上烤。這真的是對員工負責的表現嗎?這是給人帶來災禍啊。現在鋪天蓋地的謾罵,是她們三人應得的嗎?

同時,也是對實質操控這家企業的領導幹部的傲慢。試問,一個幹部,除了本職工作,要承擔這麼多的額外的大型企業管理責任,既沒有名,也沒有利,還不能公開示人,這樣真的公平嗎?名不正,言不順,事不通。把一個本應重用的人才推到一個極容易心理扭曲乃至腐敗的處境,這不是害人嗎?

隨意安排人的命運,這背後的那種傲慢氣,不小。

再次是對群眾的傲慢。

這個公司是國企,資產是全民所有。做出這樣明顯不合理的人事安排,公示了,又要大家裝作看不見,裝作有默契,要大家認可“沒有影響正常運營的社會關係”。可是,此情此景,大家怎麼能毫無心理障礙地配合呢?試問:群眾連背後在運營公司的人是誰都不清楚,怎麼會知道到底是正常還是不正常?試問,《公司法》難道不是國家級的法律?一個公司的正常運營,難道不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做決策?

西安最近故事很多。比如,西安市規劃局在距離大唐芙蓉園不足1000米的長慶坊二期團購191套住房,均價4495元/平方米,不到周邊商品房售價的一半;比如,西安菸頭檢查員自丟菸頭誣陷環衛工。

這樣的故事,可以說是事故了,如今,故事又多了一件,故事的主題是“論西部環境下陽奉陰違的新型實踐暨‘我愛幹嘛你管得著嗎’的新型探索”。如果這個故事以財政局這樣一紙回應就結束,那麼,北京和西安市之前發佈的那些規定,不免顯得尷尬;身處表面董事崗位和實際董事崗位的人,不免顯得尷尬;而熱切關心這件事情的群眾,也不免顯得尷尬。

陽奉陰違新典型:千億資產誰來管?三位“嫩總”委屈了?

去年開始,西安開始構建新型政商關係,很努力,比如,西安市紀委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職人員涉企行為規定(試行)》:

公職人員應當滿懷熱情和真情,主動與企業接觸交往,拉近距離、靠前服務,親商、安商、富商,當好新時期的“店小二”,為企業提供“五星級服務”,營造“真抓實幹、下勢苦幹、加油快乾、創新巧幹”的幹事創業濃厚氛圍。公職人員應當帶著誠意,虛心傾聽企業呼聲,針對企業需求,主動辦、馬上辦、上門辦、跟進辦,隨叫隨到,服務周到,用心幫助企業脫困、解困,真正做到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憂企業所憂。

上述這些話,態度可以點10086個贊,可惜,細看之下,用的字眼卻很模糊,很難執行,更難問責。什麼叫做“滿懷熱情”,一秒鐘內上茶是熱情,五分鐘後上茶是不是熱情?什麼叫做“店小二”,上門送蓋章服務是店小二,層層報批等你來取是不是店小二?什麼叫做“馬上辦”,當場打電話是馬上辦,寄一個平郵也是馬上辦。

真正好的政商關係,不是一些虛頭八腦、宣誓表態的文學詞彙大集合,而是杜絕選擇性執法,杜絕枉法裁判,杜絕混淆角色既當裁判又下場賽跑;

真正好的政商關係,是踏踏實實遵守規則,嚴格執法,違法必究;

真正好的政商關係,是讓社會運行邏輯清晰可預見,運行成本最小。

反之,如果連上級一個不能兼職的規定都來這麼一套陽奉陰違,誰還相信你有正常的政商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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