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港口降费,船东、货主有话说

  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港口反垄断调查最新进展称,截至目前,国内多家港口已上报整改方案,单以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费用为例,从2018年起,20尺重箱,上海港将从现有的595.5元/箱降至480元/箱,下调幅度为19.4%;天津港将从现有的530.3元/箱降至470.3元/箱,下调幅度为11.3%;宁波舟山港将从现有的620.53元/箱降至490元/箱,下调幅度为21%;青岛港将从现有的575元/箱降至480元/箱,下调幅度为16.5%,总体平均下调幅度在10%—20%左右,由此每年可降低进出口物流成本约35亿元。

「追访」港口降费,船东、货主有话说

  对于港口反垄断整改,船东、货主等在接受中国航务周刊记者采访时普遍表示认可,认为港口降费将为行业带来利好。

  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守国在受访时表示:“国家发改委对于港口垄断行为的整治,印证了一句话:一切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的行为,对于市场,对于行业都是利好,打击不正当的就是在鼓励正当的。”具体到本次事件来说,一方面具体的费用确实会下降,使船公司受益,降低船公司直接成本;另外一方面,港口的垄断行为被发现,并且纠正后,船公司的选择就会更多,不再受不合理交易条件的限制,船公司会结合自身条件以及货主需求,优化航线,为货主提供更好的服务。此外,还会产生示范效应,促使港口、船公司、货主三者更加接近平等互利的关系。

  对于部分货主所关注的港口降费,班轮公司是否会同步降费的质疑,张守国也进行了回应,他表示,这些费用的降低肯定会传导到货主身上,货主作为最终的消费者,如果班轮公司的成本降低,服务提升,最终受益的肯定还是货主。

  多家班轮公司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航务周刊记者采访时亦认可上述说法。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副会长蔡家祥从货主角度,也对本次整治的效果表示期待。他告诉记者:“港口反垄断整改,对于船公司和货主都是好事,因为港口大部分收费是针对船公司的,而船公司会转嫁给货主。这次的调查是由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牵头,力度也是空前的,因此对于本次整改落实情况很有信心。”

  北京市灏礼默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王沐昕则从规范市场的角度做了阐释。他说,按照目前港口合并和联盟的趋势来看,未来很可能会形成一省一港的局面,在这样的状况下,班轮公司和货主的选择会更少,自然会产生诸如强制服务等垄断行为。王沐昕认为,立法的不健全是造成港口垄断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告诉记者:“目前,我国针对反垄断行为处罚依据是《反垄断法》,而对于海事方面的监管主要依据是《海商法》,但遗憾的是,无论是行政法还是商法均未涉及港口反垄断,港口经营行为无法得到监管。”因此,他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在发挥纠正作用,加强监管,优化资源配置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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