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法太猖狂,就該堅決打擊!主動配合疫情防控真有那麼難嗎?

不服防控、惡意傷人者理當受到懲罰

剛剛看到消息:3月10日,黑龍江省穆稜市王某某欲通過疫情防控卡口回家,因其未佩戴口罩、無小區通行證件,志願者提醒其應佩戴口罩時,竟受到王某某的辱罵;被勸返後,王某某不是反省自己的言行,卻回家拿來菜刀尋釁報復!在未找到原來的志願者後,竟然遷怒於另一位志願者,並追砍其致傷,現場秩序亦因此而出現嚴重混亂。公檢法機關及時介入,4月1日,穆稜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以身試法太猖狂,就該堅決打擊!主動配合疫情防控真有那麼難嗎?

新聞截圖

這個案例算是比較極端,受到嚴懲實屬應當。而相對輕微的衝撞、打罵防控人員的案例則“屢見不鮮”,受到批評、拘留等追究的事例也並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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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衝撞破壞防疫設施被刑拘

造成疫情擴散的責任,真有人擔得起嗎?

新冠病毒疫情已經持續幾個月,除了醫務人員經受生死考驗外,還有許多其他崗位的人服務在一線,參與疫情防控的志願者們也非常辛苦,絕大多數人也會積極配合。

然而,就是有那麼一些人驕橫無比,成為疫情的“幫兇”。君不見,有人高聲叫喚:“我沒病,我也沒發燒,為什麼要讓我隔離?”,“我就不同意隔離,有事我負責!”。還有一些人,有意隱瞞疫區接觸史,心存僥倖,毫無節制地到處亂走,以為沒有什麼了不起,不會有什麼風險的。

然而,由此而形成許多人被隔離、被感染,甚至“一人害了幾座城”的現象多次成為現實。其造成的巨大損失(經濟損失、時間浪費、健康代價甚至生命的威脅),豈是某人可以真正承擔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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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鵬事件造成千人隔離,當事人能負多少責?

不服防控的心理動因到底是什麼?

有些人可能是對防控政策不理解,聽到防控檢查人員介紹和說明後,基本上會理解配合。但相當部分人,特別是那些動輒說出“你知道我是誰嗎?”、“我就住裡面,憑什麼給你看證件?”、“叫你領導過來”等等話語的人,人稱“牛氣沖天”的,大致只是覺得別人“不開眼”,竟然不認識自己,竟然沒有給他面子,沒有享受到超級特權而已。

如果真的問他,你是否同意撤掉檢查點,任由病毒感染者與你比鄰而居時,他肯定會大發雷霆,因為他絕對不會允許其他人給他帶來風險。他怎麼會允許其他人也能夠享受到他這種待遇?世界只能以他本人為中心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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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人認為自己絕不能被妨礙

疫情事關重大,還是努力配合防控吧!

我確實不明白這些驕橫之人底氣何在,因為除了少數真有“背景”,大多隻是“小角色”。其實,只要相互理解,共同配合,維持秩序會簡單得多,接受“通關”檢測的時間也會很快。何必因為“牛”而誤了檢測人員的工作、誤了正常排隊人群的時間,也誤了自己的形象甚至是前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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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呢?

目前,國外病例不斷增多,國內輸入病例的壓力不斷加大,本土“關聯病例”不時出現,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世界範圍內還看不到結束的跡象。如果每個人都能努力配合,做到自己不被感染,也不給他人帶來傳染機會,那疫情的結束很快可期。如果因為你的衝撞造成檢測人員的害怕,放鬆了監管,任由新冠病毒的“幽靈”在人際間、國際間反覆遊蕩、此起彼伏,疫情何時才有盡頭?你又情何以堪?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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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疫情上升曲線讓人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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