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違規扣車、扣證、亂收費?甭急,打這個電話投訴

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

4月10日,記者從鄭州交警支隊瞭解到,近期,鄭州交警將開展違規扣車扣證專項治理。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交警系統執法規範化水平,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違規扣留車輛及證件、違規收取停車費等突出問題,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專項治理行動,著力清理一批涉案車輛、證件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整改一批違法扣車扣證、超期扣車扣證,違法收繳、扣押物品,涉案車輛、證件不按規定移交的問題,建立一批交警部門涉案財物管理規章制度,不斷提升鄭州交警執法公信力。專項治理期間,鄭州交警全程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廣大司機朋友可撥打投訴電話66530056反應您遇到的違規扣車、扣證和違規收取停車費等相關問題。

劃重點,投訴電話為665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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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警依法扣留駕駛證的五種情形

(一)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時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拼裝或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二、交警依法扣留車輛的十種情形

(一)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

(二)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

(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

(四)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

(五)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

(六)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七)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八)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

(九)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十)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三、公安機關依法扣留車輛的費用承擔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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